李小璐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抵偿评论0万,千斤顶设计
2019-06-03 11:11:16栏目:影评
案胜诉
评论905电影网讯 5月28月,北京星权事务所发布公告称:“演员首例案件胜诉,胡**(新浪微博用户)因转载发布不实内容被判侵犯李小璐名誉权,,须向李小璐公开(持续30日)并抵偿李小璐各项损失共计评论0万元,李小璐其余名誉维权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网友纷纷1“网络不是可以肆无忌惮伤害他人的处所。如果这些垃圾人非得看到什么是违法成本才气好好做人,那么咱就受累给他们上一课吧。律师和法官们辛苦了”原来没有的事被营销号带了节奏。继续告下去!还有个别天天抢热评造谣的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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