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尊严的哲理性散文(2)
真正的自由,应该让自己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共存,让个人的自由与团体的自由相容,而不会让自己的自由超越团体的、整体的自由。如果仅仅只知道维护个人的自由,那会引起整个社会的混乱,滋生许多问题。当前世界人与人之间互相斗争、彼此伤害,就是因为有太多人只知道争取个人自由。
至于尊严呢?有人说:“尊严是别人给的”,这真是错误的观念。我们常讲“自尊而后人尊”,意思就是要我们自尊自重,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而在尊重自己之前,还应该先尊重他人,因为我们给人尊严,对方才会给我们尊严。如果我们不尊重人,只希望别人尊重自己,也许表面上看来像是得到了尊严,其实那样的尊严恐怕是不真实的。
真正的尊严,还包括尊重自己的身分,尊重自己的责任,并能和他人建立起彼此互相尊重的关系。譬如身为父亲,行为举止就要像个父亲,不是大男人主义的父亲,也不是霸王式的父亲,而是慈爱、慈祥、懂得以智慧教养孩子的父亲。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做父亲的尊严,否则仅仅在孩子面前耍弄父亲的威权,到最后可能为了争取尊严,反而失去尊严。
尊严、自由可以是靠向外争取得来的,也可以是因为自己先给与别人,因而得到自由和尊严。第一种方式并不可靠,第二种方式比较稳当。我们这个社会,争取尊严、自由的人太多,愿意给人家自由、尊严的人太少,所以日益混乱。如果我们真的想要建设人间净土,一定要采取第二种态度,才是比较踏实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