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的区别
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即所谓“6选3”模式,共计20种组合。
高校按照本校要自身情况,体检两年提出并公布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
考试时间和次数
合格考试每学年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首次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等级考试每年1次,时间安排在6月高考后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成绩呈现
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和“不合格”,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依据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考试计分规则为: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成绩使用
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专科)录取的主要依据。具体要求为:1.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2.考生必须将所有学考合格考试科目达到合格后,才能参加高考录取。
——蝶变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