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20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强基计划相关专业的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衔接。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0年7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8日-8月2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0年8月5日前,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介绍
学校现有教师3565人,其中45岁以下青年教师1725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务的1400人,具有副高级职务的1703人。现有教师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1名,图灵奖获得者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5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40名,174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7人入选青年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