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及报名条件(2)
1.南京林业大学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25-85427248。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或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南京林业大学将考生的违规事实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5-85427320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网址:http://zsb.njfu.edu.cn
微信: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九、其他
1.南京林业大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
2.本简章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竞赛类项目表
附件2: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简称“南林”,位于江苏南京,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江苏省十五所重点建设大学成员,是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的多科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