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2)
(七)特长生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特长类考生,须于考前一天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复审,考生准考证须加盖复审合格章后,方可参加次日特长测试。未通过考生则默认转为普高类、中职类考生。
(八)免试生资格复审:申请免试考生须于考前一天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考生则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考试内容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五、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参加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文化、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另行公布)。
六、时间进程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注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第二教学区: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2020年单独及高考招生声明
一、招生就业处为负责我院单独及高考招生的唯一职能机构。我院从未委托及授权,任何公司、单位、以及我院系部及个人开展单招及高考招生咨询活动。
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从未在校内及校外开设辅导班,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
三、考生如报考我院单招及高考招生,须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平台、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现场报名、网络及电话报名、中介报名、现场面试、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