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0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称:张家界航空职院;部标代码:12849;学院英文名称:Zhangjiajie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Engineering;学院英文名称缩写:ZJJIAE;学院域名:www.zjjhy.net;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热水坑(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822237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单独招生政策,并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第六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单招计划为准。
第九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报考要求
一、当年已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和退役军人)报名的考生。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制作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会计、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空中乘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机场运行、民航运输、空中乘务等专业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提出以下报考建议,请考生谨慎填报。
㈠酒店管理专业报考建议:
1、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㈡机场运行、民航运输专业报考建议:
1、身高:女生158—175厘米,男生168—185厘米。
2、视力:女生矫正视力0.5 以上,男生裸眼视力0.7 以上(C字表视力标准);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有良好的中、英文口头表达能力。
4、性格开朗,为人诚恳,工作主动热情能吃苦。
5、符合民航人员背景调查条件。
㈢空中乘务专业报考建议: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3—175厘米,男生170—185厘米。
4、视力:女生矫正视力0.5 以上,男生裸眼视力0.7 以上(C字表视力标准);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笑容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气质较好,有较强的亲和力。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或航空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结合考生文化考试与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按照考生类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文化考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原则上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考生于6月上旬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zs.zjjhy.net)查询预录信息,也可电话咨询:0744-8255163、8222373。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当年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学院建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助学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