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
④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