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5 13:16:31栏目:教学
第二十六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介绍
学院设有会计学、工商管理、财政金融、经济贸易、计算机科学、艺术、外语等7个系和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开设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金融学、保险学、艺术设计、广告学、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7个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