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2)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校内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校内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临时困难需求;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设有“联邦奖学金”、“迈瑞奖学金”和“海外校友助学金”等;
5.另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符合双方有关学位的规定,可以获得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以及英国莱斯特大学临床科学理学学士学位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本科)、临床医学(“5+3”一体化)由学校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完成培养;儿科学(本科)、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在儿科学院完成培养;中外合作办学培养由国际医学院负责。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重庆医科大学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简称“重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