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
一、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人民奖学金(500元-3000元不等)、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志远励志奖学金(1000元-2000元不等)等奖助学金,另设伯藜助学金(5000元/人)、西部助学计划(4000元/人)、明波奖学金(5000元/人)等企业奖助学金30余项,用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校每年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交纳学费的学生,如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大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学生,可以根据困难程度申请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三、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生工作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大学生参加劳动获取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ust.edu.cn/。
第二十七条 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录取考生在高职院校学习。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
邮政编码:212003
咨询电话:0511-84401065
招生传真:0511-84428179
电子信箱:zsb@just.edu.cn
监督电话:0511-84451566
监督邮箱:jw@j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us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目前拥有镇江东、南、西3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占地249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