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传真: (028)87092911。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财经大学介绍
学校辖光华、柳林两校区,总占地2300余亩;下设27个学院(中心)等教学单位,35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