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本预科招生章程(2)
第二十条 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蒙英双语)、法学(藏汉双语)、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工商管理(藏汉双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考生。
第二十一条 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法学(藏汉双语)、汉语言专业,高考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数学与应用数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等专业及专业类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在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投档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投档,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甘肃、山西、贵州等录取时,成绩达到合格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相关省份录取原则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内蒙古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辽宁考生录取时,学校承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在辽宁省组织的该专业校考的成绩,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且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折算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及外语成绩总和,语文及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
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二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文件等,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专业9000元/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电话(传真):0931-2938300、2938301
电子信箱:zsb@xbmu.edu.cn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8。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西北民族大学介绍
学校建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76亩,其中西北新村校区359亩,榆中校区1417亩,图书资料400万余册(含电子图书),博物馆馆藏文物2964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4.7亿元;设有28个教学单位,有71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914人,全日制在校生26544人,其中本科生24258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7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