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别主义”的概念这几年被提及得尤其多,伟大的灵魂都是雌雄共体,而带着超越性别的疏离感的Tilda Swinton,她的骨子里也流淌着不可被复制的酷。
喜欢Tilda的人会爱她爱得无可自拔,而不喜欢她的人也会觉得,Tilda就是一个怪人。她总是留着一头利落的白金色短发,也不喜欢涂口红,眼眸深绿似翡翠,瘦到骨感,身上的贵族气质藏也藏不住。因为一米八的身高,Tilda在坐电梯的时候还经常被叫做“先生”。她总是一身中性打扮,“性别流动”之感在她身上达到了极致,她的气质可以是女人,也可以是男人,甚至是外星人,她会让你觉得深不见底,捉摸不透,而性别本身到底是什么,可能是最浅层也最不重要的命题。她当然也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争议声,然而对此她的回应是:人们总是觉得短发、高挑、清瘦的人都应该是男人,我能改变人们的认知,这很有趣。她出生在英格兰的一个贵族家庭,家族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第九世纪,作为家里四个孩子中唯一的女孩,她也被寄予了厚望,从小就在贵族寄宿学校上学,连戴安娜王妃都是她的同学。有人会觉得出生在贵族家庭是一种幸运,这意味着你可以毫不费力地过完还不错的一生,但这样想的人,一定不包括Tilda。她上的寄宿学校,号称“盛产公爵夫人”,这让她感到非常厌恶,封闭的寄宿生活也让她非常孤独,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好在后来她遵从了自己的想法,在剑桥大学拿到了社会政治科学和英国文学双学位,发现自己喜欢戏剧后又加入了皇家莎士比亚剧院,开始了戏剧生涯,走上了一条并不十分“贵族”的路。可是当一个贵族,哪有自由地追逐自己的热爱来得重要?好莱坞的巨大名利场,对她还说还不如一个有思想的边缘角色来得有吸引力。她不会为了演戏而去演戏,甚至不觉得自己是个演员,只不过是在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每一部作品里变成另一个人,作为承担这个角色人生的容器而存在。所以她遇到了她的伯乐Derek Jarman,和他合作了不少极具先锋感的作品,也得以释放自己身上古典摩登又无与伦比的美。《奥兰多》里她又真实地演绎了一个游走于两种性别中的人物,一个少年在一次沉睡过后变成女儿身,而开始探寻真正的自我。雌雄莫辨的美,被她演绎得那么深刻。不会有人不记得《雪国列车》里那个疯癫的政治家,这也是她,戴上了假发、假鼻子、假牙齿的她。扮相算不上好看,却绝对可以纳入银幕经典反派前列。一般演员不敢轻易尝试的光头形象,她不在话下。《奇异博士》里顶着光头的古一法师,让人叹为观止。她喜欢挑战各种怪诞的角色,也拿过不少重量级的奖项,但如果要探究她挑选剧本的原则到底是什么,你无法精确地总结。大制作的班底不一定会打动她,但如果和导演很谈得来她也可以轻易地做出出演的决定。随性且天马行空,就是她的态度。Tilda的酷并不是徒有其表,至少不会体现在故意摆出很酷的表情,或者穿上别人看来好像很酷的衣服上。2013年的时候,她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进行过一场叫做“The Maybe”的行为艺术。穿着老旧的衣服和一双球鞋,素面朝天,睡在狭小的展箱里,一睡就是一天。为什么取名叫“Maybe”?因为她不会事先对这场“睡觉秀”有所预告,时间地点都是不确定的,玻璃箱也随时会移动,甚至不会提前告知工作人员,会把他们搞得措手不及。而这场行为艺术的最终目的,是Tilda想要去抗争艺术家们的死板和守旧。类似的事情Tilda做过不止一次,她把艺术当做是表达想法和不满的出口,而不是卖弄或给自己制定人设的工具。她的思想,你可以看得到,感受得到,且不会经过任何精致的包装。在拿下了一座奥斯卡奖杯后,Tilda给John Byrne打了一个电话,“原来这就是赢了”,而John也在电话那头恭喜了她。John就是她在二十几岁时相恋并育有一对双胞胎、比她大了二十岁的作家。上学的时候,父母希望她可以嫁给门当户对的公爵,而这对她来说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很清楚我并不打算嫁给一个公爵,这样我人生的所有可能性就都被关闭了。”她是这么说的。她到现在也没有结过婚,但你同样无法否认她拥有美好的爱情。2008年的时候,她又遇到了德国艺术家男友,比她小18岁的Sandro Kopp。当时的媒体肆意报道Tilda的新恋情,而现实却是,两位男友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他们的相处也都很融洽。“我和孩子、还有他们父亲的关系依旧非常好,我们经常互相串门。生活本来就不必复杂化,应该给自己更多理解,而不是责怪。”这是她的爱情观。幸不幸福,她自己最清楚,至少轮不到旁观者去指手画脚,随意地下判断。老佛爷Karl Lagerfeld对她赞不绝口,Céline的两位前总监Phoebe Philo与Raf Simons都是她的亲密好友。2013年,仰慕Tilda很久的高定品牌Viktor & Rolf以她为名设计了一整套系列。在秀场上,所有的模特都被打扮成了Tilda的样子,连走秀的背景音乐也是Tilda的独白,,品牌对于Tilda有多偏爱,这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有的人追逐时尚,而有的人定义时尚。而关于时尚,Tilda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其实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时尚。坦白说,我和时尚的关系完全基于和各种不同人的友谊之上,这些人碰巧用时尚作为艺术的表达方式。如果不是他们,我想自己并不会走进时装秀场……”她喜欢用四两拨千斤的方法来处理各种命题,主流和非主流无需完全分割,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就好,这可能也是她能被那么多大师宠爱的根本原因。每个人都想变酷。但真正的酷并不是故意特立独行,来让自己显得有多么独立和特别,而是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拥有深深的认同,不被主流审美和规则所捆绑。性别是什么不重要,能不能被所有人欣赏也不重要,酷的前提,一定是先接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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