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扫几代国人记忆,说他是真男神没人敢不服(3)
精心给儿子起名“海婴”,寓意上海的孩子。但又怕儿子不喜欢,转身告诉妻子和友人:“如果孩子长大,不喜欢这个名字,可以改”。有同行吐槽鲁迅太宠溺儿子,鲁迅也毫不客气地回怼:“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和儿子周海婴
鲁迅病逝时,海婴只有7岁,他给儿子留了一封遗言,信里有这样一句话:“鲁迅的儿子”这个名号太响亮,也太沉重,逼不得已让你背上,但别怕,你不仅是我的儿子,更是周海婴。
尽管自己是蜚声海外的文坛泰斗,但对自己的儿子,他却是希望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过一生。这份父爱的温厚不能不令人动容。
△1956年为鲁迅移灵。
在所有用中文写作的小说家里,他的文笔,依旧是顶好的。
△1933年2月17日,鲁迅、萧伯纳、蔡元培在上海合影
很多人说文学方面的内容,并不一定要争个先后高低。但是就短篇小说的领域来说,鲁迅要比他同时代的其他作家,高出好几个段位。
拿我们很熟悉的《故乡》举例:阔别多年后,鲁迅重回故乡,见到了儿时的亲昵玩伴闰土。
对于两人这次重逢的场景,鲁迅是这么写的: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啊!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
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兴奋、挡着、回旋、吐不出、站住了、欢喜和凄凉、动着、终于、分明”仅这几十个字所蕴含的情感张力,就足以让人内心翻江倒海,久不能平息。
再来看《孔乙己》,鲁迅上来先讲鲁镇酒店的格局:
穿短衣的,是做工的人,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
穿长衫的,大抵阔绰点,要酒要菜,可以进店里坐喝。
而孔乙己呢,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仅一句话,便让孔乙己格格不入的社会身份突显了出来。
等到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描写孔乙己进入酒馆的方式,更是一绝:
“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
“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读到“见他满手是泥”,你还一脸狐疑,等到后半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你可是瞬间头皮发麻,不得不佩服鲁迅的高明了。
△鲁迅在书房
作家余华则分享过这样一件事,自己上学时因为厌恶学校里对于鲁迅的刻板教学,一直不怎么读他的作品,但几十岁后,当他重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认真阅读时,他惊呆了,此后的一个多月里,余华沉浸在鲁迅的作品,如痴如醉。
后来在一篇文章里,对于鲁迅的语言,余华这样写道:“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用一位读者的话来说:给别人的作品打五星是一种褒奖和肯定,给鲁迅先生的作品打五星,是因为满分只有五星。
△鲁迅生平不苟言笑,这是鲁迅照片中难得大笑的镜头。
沙飞摄于1936年10月8日。十一天后,鲁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