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要!4月新政策来啦!将这样影响你我的生活~(2)
2021-04-02 04:02:18栏目:福利
小规模纳税人
税费优惠延续
财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告示》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明确国家赔偿案件
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