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328万!一高校原党委副书记受审
本文来源:科学网
据“山东高法”官方微信,2021年12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受贿一案。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马善军利用担任中共宁津县委副书记、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平原县委副书记、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平原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借款审批、土地出让、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28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马善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马善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今年8月,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马善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马善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善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曲阜师范大学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马善军,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临邑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乐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等职。
2006年12月,任平原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2年1月,任平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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