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华农寒假安排通知,请收好!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以及国家和省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放假时间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止。2021级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9日,2月20日起开始第二阶段军训;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9、20日;2月21日上课;学生离校、返校、注册、课程教学、毕业班学生体检、2021级本科生军训等具体安排分别按相关规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通知执行。 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B岗人员)放假时间从1月13日起至2月16日止;工勤人员放假时间比管理人员减少一周,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轮流放假;校属企业人员的假期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假期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工2月17日正常上班。 三、各单位在寒假期间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放松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寒假前,要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做好师生休假、开展各项活动和疫情防控、旅途安全防护等教育工作。寒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重点区域通风清洁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季节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四、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所有学生须在网办大厅填报《学生假期去向审核》;教职工离穗前须报批;师生出国(境)须事先报批。各单位要建立师生寒假动向台账,及时分别报学工部(研工部)和人力资源处汇总。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避免聚集性活动,降低旅途风险,加强安全防护。 五、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验室、住宅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应注意防火和防盗。加强假期留校师生的管理与服务,妥善安排好留校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暖心服务和贴心关怀。 寒假期间,校领导实行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党政办(防控办)每天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及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人力资源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及各学院工作日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及工作人员在岗值班,非工作日安排领导带班及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其他单位工作日安排人员在岗值班,非工作日安排人员值班。各单位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确保应急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每天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并确保24小时手机联络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值班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根据学校规定,加强管理,及时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七、各单位必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尤其是各项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人力资源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部、国际教育学院、校医院、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科研院(新农院)、国际交流处、采购招标中心、图书馆、基地管理处、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信息网络中心等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要确保假期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缺项目、不断档,确保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如根据实际需要对一些管理服务事项及时间进行调整的,应在放假前集中梳理、统筹安排,并提前向师生员工公布。假期期间,从事一线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要结合实际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及科研等工作。 八、各单位要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和精神安排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bnn6.com/view-1244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