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既包括建设完备的国内法律规范体系,也包括履行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全面加强涉外执法司法工作。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保护我国海外利益、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都对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人民法院如何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求是》撰文提出3点建议。
“模拟法庭”助普法是西藏自治区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之一。图为2021年4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模拟法庭活动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青年大学生通过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围绕“网络诈骗”这一主题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活动。 新华社记者 司源/摄
提升涉外司法质效
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恪守条约义务,尊重国际惯例,准确适用准据法,保护平等竞争。
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司法政策,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加快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行,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
完善海事审判体系,加快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暴恐、毒品、网络、腐败等犯罪。
加强涉外司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数字经济法治论坛、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促进司法交流互鉴。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布局,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健全人才引进、选派、使用、管理机制。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使用,鼓励优秀法治人才走出去,参与国际法律事务。
加强法学院校教师、科研人员与实务部门的人员交流,使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更好有机结合,,培养出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务能力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
(策划:蔡春玲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