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五点要求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2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作出了具体部署。
2022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发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文章《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文章分析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把握的五点要求。一起来看!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科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财政政策直接关系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紧紧围绕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更好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保障带动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当前,“稳”是前提,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首先要对能否实现“稳”的要求进行评价。在稳的前提下在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提升效能,注重精准,把握好度,奋发有为,实现稳中求进的要求。
政策安排要兼顾力度与节奏、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一方面,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措施,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赤字率、债务结构和支出政策,熨平短期经济波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另一方面,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民生领域短板弱项,集中政策和资金予以保障。
带头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
统筹发展和安全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树牢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
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处置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合理安排赤字、债务及支出政策,推动财力下沉,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紧盯影响经济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重要产业、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着力维护国家安全。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处理好总量和结构的关系,在推动解决总量问题的同时,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
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既立足当前、解决短期问题,,更兼顾长远,围绕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跨周期政策设计,增强政策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好国际和国内的关系,既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注重挖掘国内需求潜力,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策划:黎海华 审核:吴强 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