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近年来每年专门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新时代新征程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依规行使可以造福人民,违法违规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到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从“打虎拍蝇”依法惩治腐败,到立法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一道,勾勒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施工表”、“路线图”,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驶入“规划引领”快车道。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全面依法治国脚步坚实有力。
(策划:魏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