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构建高效合理的国家安全体系,切实提升国家安全能力,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安全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搭建,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对国家安全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紧构建形成,以国家安全法为引领,制定出台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防交通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外商投资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根据全国人大决定,2020年6月香港国安法制定出台,堵住了香港国安漏洞,为新时代依法捍卫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制定完善国家安全战略体系,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指导统筹用好各种战略资源和国家战略手段。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为我国在新形势下全面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支撑;2021年11月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对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统筹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方向国家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国家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涉及的诸多领域,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一体推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推进建立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合力和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2020年12月印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2022年2月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此外,还推动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和跨部门会商机制,提高国家安全科学决策水平;落实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效能。
通过一系列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为全党全社会整体动员打好国家安全总体战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能力不断提升
进入新时代,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还存在诸多短板。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着力提高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科技支撑国家安全的体系化能力。保持战略定力,既敢于斗争,也善于斗争,全面做强自己。把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持续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人才、法律、机制等方面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更好适应了国家安全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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