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举措稳就业
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着力扩大容量、保障重点、强化培训、提升服务、守住底线,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考虑,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评估对就业的影响,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就业扩容提质。
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继续运用失业保险基金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承载数亿人就业创业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用好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费缓缴等政策杠杆,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激励更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
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多方拓展就业渠道,完善市场化就业的政策措施,更大力度挖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岗位潜力,组织好基层服务项目,努力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优质岗位。
提升就业服务有效性,加强毕业就业工作衔接,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推动就业服务提前进校园,将校内就业服务适当向后延伸,办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
实施支持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计划,启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强化长期失业青年帮扶。
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用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两条渠道,持续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增收。
深化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的作用。
结合开展春风行动,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用工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
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强化就业促进和技能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促进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强化就业导向,适应市场需求,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紧紧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岗位实际需要的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健全技能人才发展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标准开发机制,拓宽就业新领域。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促进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政策服务,统筹开展好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
细化服务企业招工用工的具体举措,强化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服务,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力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扩大就业服务供给。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破除束缚创业的壁垒,强化创业扶持,持续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建设,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支持,开展好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系列活动。
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广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经验,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兜牢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民生底线
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聚焦长期失业人员、大龄低技能人员、残疾人员、退捕渔民等,集中开展就业攻坚,实施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及时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
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持续抓好各项就业常规统计,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会商研判机制。
密切跟踪重点行业、群体、区域就业变化,加强重大政策就业影响分析,动态捕捉风险苗头,提早预判风险走势,加强政策储备。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中的虚假欺诈现象,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中介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策划:侯亚景 审核:吴强 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