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妇女权益更有保障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妇女权益更有保障。
2021年11月4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举办民族手工艺(苗绣)培训班,易地扶贫搬迁社区苗家小镇40多名妇女参加培训,为居家就业打下基础。图为授课老师在讲评学员绣品。中新社发 龙涛/摄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需要广大妇女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
要牢牢把握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实施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同步推进妇女发展。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对家庭有责任、对国家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
强化依法维权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只有把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妇女权益。
要进一步加大源头维权力度,推动健全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促进保障妇女权益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推动落实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促进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性侵、家暴、拐卖等重点难点问题,让妇女群众在每一个维权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充分调动从国家直至社区村六级妇联组织力量,发挥扎根并活跃在妇女群众中的770多万基层执委作用,落实妇联组织关爱服务、发现报告、联防联动、舆情应对、工作督查等维权工作,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断提高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质量,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把党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心中。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至今日,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歧视依然存在,社会对妇女潜能、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要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妇女权益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现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妇女事业全面发展的伟大成就,生动展示新时代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推动男女平等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文化更加包容和谐。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广泛开展普法维权宣传,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总结我国妇女事业发展生动实践,阐释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丰富新时代家庭观的科学内涵,为构建我国妇女理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力量。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妇女事业发展离不开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发挥联合国的重要协调作用。
要落实、宣传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的中国主张,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有关机构、世界各国妇女交流。主动宣传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故事和中国妇女故事。
聚焦消除暴力、歧视、贫困以及性别数字鸿沟等多种挑战,加强与各国的互学互鉴,深化务实合作。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妇女事业的支持力度,共同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对所有妇女、所有人都更加美好的未来而不懈努力!
(策划:梁佩韵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