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还没开法院已经出了败诉裁定书
法院的裁定也能穿越来看一份原告没有到庭甚至没有开庭就出炉的庭审记录和原告败诉裁定书。红星新闻2月23号的报道,浙江绍兴新昌县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梁涛,2月15号收到法庭取消16号开庭的通知,,随后梁涛却在法院网上查到该案16号的开庭记录以及判决时间为15号的败诉裁定书。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该案的来由,2010年,梁涛和他所在的公司牵涉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2012年的6月12号,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梁涛被判为从犯,获刑九年。在贩卖、运输毒品案调查的同一时间段,梁涛公司生产的另一款非涉案胶囊也被查,胶囊和三台机器先后被扣押。梁涛认为,新昌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以及扣押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扣押他正在生产的产品,而且储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环境中26天,造成产品霉菌超标,其行为构成违法扣押。梁涛向新昌县人民法院起诉新昌公安局,请求法院应判令公安的行为违法,并立即解除扣押财物的行为。法院在2023年1月13号立案,于2月3号以传票的形式告知梁涛将于2月16号上午九点开庭。开庭前,梁涛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一份作为关键性证据的当地检察院给出的一份答复函,准备在2月15号提交给法院。就在2月15号当天,他还没有来得及提交这份关键性证据,就接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取消次日的开庭当天,梁涛登陆浙江法院网查询案件进展,竟然看到自己的案件2月16号的庭审记录。还看到了案件的。行政裁定书。梁涛打开裁定书,发现法院已经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裁定日期在2月15号。随后梁涛将该情况进行了网络曝光。之后,法官致电告知梁涛拿到的是开庭前的草稿,法院认为他的案子不在行政诉讼范围,不需要开庭,已结案,同时建议梁涛上诉。2月16号,梁涛再登录浙江法院网查询,发现15号查询到的庭审记录、裁定书都不见了。梁涛表示,因为行政案件原告必须到庭,那份裁定书出来之前,法院并没有询问过他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而自己也在开庭前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突然取消开庭就做出裁定,让他很疑惑也很愤怒。他想搞清楚为什么原定开庭的前一天临时取消开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下达了裁定书?为什么前一天会出现第二天的开庭记录。因不服裁定结果,梁涛。已于2月22号提起上诉。2月16号,红星新闻致电该案法官,法官没有接受采访。2月18号,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法官,对方表示无法在电话中对此事进行回应,梁涛所说的内容需要核实真假,之后挂断电话。2月22号,新闻记者从新昌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事情还在调查中,从新昌县委宣传部获知,相关领导已经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会对外通报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前,暂未检索到相关的通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