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3-05-27 05:04:09栏目:教学
第二十三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由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2268)
电话:0595-2250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