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保障措施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创造学校教育小环境,又要营造社会大氛围。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教育系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既要练好“内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又要借好“外力”,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支持保障措施,加强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
2023年《开学第一课》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从传统文化、文明探源、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国防教育、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全景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图为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拉索”(LHAASO)首席科学家曹臻在向同学们介绍世界上海拔最高、规模最大的宇宙射线观测装置“拉索”的前世今生。教育部供图
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夯实爱国主义教育之“基”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丰富教育资源供给,凝聚爱国主义教育之“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依法统筹协调、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大力丰富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供给,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用好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优秀课外读物、动漫、音视频产品等,创新方式、凝聚力量,推动构建社会大课堂,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丰富性、针对性。
推动学习宣传阐释,营造爱国主义教育之“势”
教育系统要以学习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系统贯通式的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教育理念,全面总结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照法律查摆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推动形成依法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局面。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广泛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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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蔡春玲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