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取得重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把握时代发展潮流,不断丰富完善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引我国海洋事业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图为“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新华社发 杨宁军/摄
在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下,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保护重大改革与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并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责任制,深化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改革。推动海洋空间规划全面融入陆海统筹、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海洋督察工作,实现对海洋开发保护活动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海洋重器接连问世,“蛟龙”号、“深海勇士”号、“奋斗者”号、“海斗一号”、“雪龙2”号、“天鲲号”等成为总书记“公开点赞”的国之骄傲。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实现水深3000米的跨越,“蓝鲸1号”在南海成功试采可燃冰。实施海洋预报“芯片”工程,突破海洋预报关键核心技术,风暴潮、海啸、海流等预警报模式实现自主化和业务化运行。
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生产总值由5万亿元增长到9.4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8%左右,在“稳增长”和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海产品产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海上油气成为国家能源重要增长极。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建造能力进入世界第一方阵,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已达235.7万吨/日,自主研发的海洋药物占全球已上市品类的近30%,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库。出台一系列政策,助力沿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国累计批准用海用岛项目超过3万个,面积约261万公顷,涉及投资额超过63万亿元。
进一步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我国注重严格管理、系统保护、科学修复,进一步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用岛。全面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洋自然保护地面积达9.4万平方公里。组织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渤海生态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整治修复岸线2000公里、滨海湿地4万公顷。制定海洋碳汇行动计划,实施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逐步摸清我国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和碳汇潜力。海洋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向好。
深度参与并支持全球海洋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走深走实,深度参与并支持全球海洋治理。在联合国框架下关于深海采矿、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等规则的制定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结合国情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等倡议和行动。继2017年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后,在2023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首次举办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发布《“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和蓝色合作成果清单,海上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中国方案被广泛接受。“蓝色伙伴关系”机制更加成熟、合作更富活力,2022年联合国海洋大会期间,我国举办“促进蓝色伙伴关系 共建可持续未来”边会,共同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促进形成“可持续的蓝色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推动“蓝色伙伴关系行动”,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形象。深海与极地保护利用迈上新台阶,“数字化深海典型生境”大科学计划纳入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倡议,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已拥有5块、面积达23.5万平方公里勘探矿区,成为拥有矿区数量最多和矿产种类最全的国家。持续组织开展南极考察和北冰洋考察,中国成为亚洲首个驾驶破冰船到达北极点的国家,承办第40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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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