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老公是个瞎子,他说以后的每晚都用实际行动来补偿......
是夜。天蘸了墨,又深又黑。
初春的天,夜深风凉,寻歌抱着胳膊还是觉得有些冷。
陆之南跌跌撞撞地洗漱完毕上了床,寻歌无声地跟在他身后,直到在门口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声,她才松了口气,去收拾她自己。
陆之南看不见,开灯关灯都不受影响,所以卧室一片漆黑。
寻歌不敢发一点儿声响,也没有开灯,她摸黑小心翼翼上了床,缩在大床边缘,扯了点被角盖在身上,不敢再动弹。
一切成习。
夜色渐深,寻歌睡得很浅,迷糊之间胸口如压了千钧之力;她感到呼气不畅,瞬间清醒过来,明白身上炽热的温度来自陆之南。
他清冽而情重的呼吸声打在她身上。
他仿佛突袭的海潮,卷席沙滩一样柔软的她。
然而整个亲密之事,两人无话,就好像,一切只是一场不该来的梦。
梦醒之后,依旧泾渭分明。
寻歌蜷在大床边缘,再无一点睡意。眼睁睁地看着漆黑的天一寸一寸地大放光亮。
翌日清晨。
像往常每次欢爱后一样,寻歌忍着腰间酸痛,无声地坐起来,轻手轻脚地起来吃药。她一直有吃避孕药的习惯,他不喜欢她,当然不会想要她的孩子。
她从不在任何一处忤逆他,她只想待在他身边。
不知是寻歌拉抽屉的声音莫名大了些,还是寻歌倒药丸的声音吵到了陆之南,他从被窝起身,敏锐地抓过她,摸着她的手臂而上,抢走了寻歌手上的药瓶子。
失去视力后,他的听觉触觉发乎异常的敏锐。
他神情淡漠地扔了那药瓶,药盖子松着,药丸像白色小石子般跌了出来,窸窸窣窣好一阵。
寻歌听这药丸掉落的声音,心脏麻麻的,然而她并不挣扎也不发声,绷着肩膀由他发落。
陆之南松开她的手,也不曾有义务向她解释,只是说,“别吃了。”
三个字像陨石砸中地表,在寻歌心房久久回响不灭。
直到陆之南起身去洗漱。
她才赶紧起来,怕陆之南踩滑,利索地将地上的药丸一粒粒捡起来。
她捡完药丸抬起头,刚好撞见陆之南醒来那双冲淡的眼,明知他看不见,她的心底还是一紧。“早饭是豆浆油条和小米粥,可以吗?”
天黑之后的陆之南让人难以捉摸,而正常的陆之南让人,望而生畏。
陆之南辨识声音的方向,朝她瞥了眼,“我有什么说不的权利。”语毕撇过头去,摸索着去了浴室。
一语双关。也难得,骄傲如陆之南,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往事斑斑,寻歌想起,曾有人问她,“你就不怕你给了肾,陆之南恨你一辈子?”
——问她这个问题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陆之南恨之入骨的继母,柴念。
三年前。
昏暗晦涩的地下室。
雍容的贵妇人矜贵端坐,轻抿了一口茶,“你父亲马上就要入狱了,只要你肯捐一颗肾救我儿子向通,我就马上帮你把你父亲救出来。你觉得怎么样?”
寻歌不动声色地玩弄衣角,“你和陆向通都是陆之南讨厌的人。他讨厌的人,我绝不会帮,更不会捐肾救陆向通。”
“呵,就算是领养的女儿,也到底谈一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贵妇人脸白了白,“你为了一个男人,竟连你父亲都肯舍弃。”
静了静。
黑蓝天幕,忽然又是一阵响雷,压迫得人心惊肉跳。
寻歌声线低凉,“他算不上是我父亲。”
贵妇人惊诧地看她,许久冷笑,“没想到为了陆之南,你可以连父亲都不认。”
寻歌没有说话,只是挽着深浅不定的笑。
贵妇人轻呵一声,说,“好,就算你不关心你爹,那你知不知道,你爱的男人现在脑出血,眼睛瞎了?”
本来蹲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女人豁然站起,仿佛听了不得了的消息,她颤声问,“你说什么!”
贵妇人看见她情绪明显激动,眼底流过一丝狡黠的光华,缓缓地说,“他为了追秦家那个小姐,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贵妇人胸有成足地起身,“寻歌,你只要付出一颗肾,我就会帮你嫁给陆之南,而且你父亲,我也可以帮他免去牢狱之罪。”
天又是一声闷雷,不轻不重。
气氛却不能再静。
她眼底反酸,痒痒的,约过了有一个世纪那样长,她冷冷的说,“我可以不要一颗肾,只要我能嫁给陆之南。”
只是声音发乎异常得颤抖。
她觉得自己大约已经疯了。
片刻之后,她毫不避讳地盯入贵妇人的眼底,说,“至于我父亲,我希望你关着他,该关多久,就关多久。”
贵妇人按下诧异,只是淡淡反问她,“你就不怕你给了肾,陆之南恨你一辈子?”
寻歌当时没说话。
哪怕后来她嫁给他的那一刻,他恨透了她,可惜她也不后悔——
因为她如愿嫁给了此生都梦寐以求的陆之南。
吃完早饭,寻歌习惯性地开始收拾碗筷,刚要拿走陆之南前面那个碗时,忽然他伸出修长漂亮的手,握住寻歌的手。
寻歌被手背冰凉的温度一惊,“之南……”
陆之南指骨动了动,葱长的两指划过,一圈冰凉绕上寻歌左手无名指。
寻歌的心微微一荡。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她微微抬头,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也缠绕着那婚戒。
只是陆之南依旧神色淡淡,“家宴。准备一下出门。”
明知道他看不见,她难以置信夸张地指着自己,“带我一起吗?”
陆之南眉间一凛,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桌面,似有些不高兴,“不想去?”
她连连说,“不不,不是。”他说的话,她怎么会想忤逆。
“那找件像样的衣服穿,准备下就走吧。”他优雅地叠着双腿,好似真的是她丈夫一样的温柔。
陆宅在深城城郊,是一处广袤的庄园。
陆家这场家宴,说到底其实是为了给刚回国的陆向通接风洗尘。
陆向通是,陆之南同父异母的弟弟。
寻歌对这些都不敢兴趣,她内心忐忑不安的,是陆之南竟然愿意带她出席家宴,甚至亲手为她戴上了婚戒。
要进门前,忽然陆之南支起手肘。
寻歌没反应过来,跟在他身后的脚步顿了顿,陆之南靠着导盲棍转了身,轻轻说,“过来。”
寻歌受宠若惊,忐忑地走到他身边。
他似乎听得懂她的脚步声,在她靠近他那一瞬,捉住了她,摸着她的手挽住他的左臂。
他竟然要她挽着她!
“嫂子!”
门口有热忱的呼唤,寻歌抬头,见陆向通风姿绰约地款步而来,邪佞的眼眉有些雀跃,“嫂子,好久不见啊。”
寻歌脚步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陆向通扫了眼两人左手无名指的婚戒,眼神深了几寸,而后仿佛才注意到陆之南似的,“哥,你也来了,好久不见啊。”
陆之南恍若未闻,并肩寻歌,靠着导盲杖径直进了门——
然而一到宴厅,寻歌睁圆了眼,有些难以置信。
宴厅里佳丽成群,贵妇名流,几乎整个深城的上流社会的人物都相携而来,饮酒谈笑——
这排场与阵仗,根本不算是一场家宴——
而是给陆向通介绍人脉的欢迎会。
“之南……”寻歌惊诧得不安地叫他;此刻她和陆之南并肩出现,加上今天之南刚好给两人戴上了婚戒,不就坐实了陆家长子隐婚的消息?
深城上流社会,顷刻将出来爆炸性新闻。
陆之南仿佛已经知道这并不是一场简单的家宴,清贵的眉眼稀松散淡,“别紧张。”顿了顿,他说道,“我在。”
寻歌诧异地抬头看他,不知为何那个冷淡的陆之南,忽然之间竟变得有些温情?
打了她的避孕药,甚至帮她戴上婚戒,如今还告诉她,“别紧张,我在。”
陆之南刚话落,后母柴念携着陆向通盛步而来,柴念明眸善笑,“之南回来了啊,走吧,我带你去见见长辈。”
说着要带陆之南走。
寻歌见到柴念,深黑的眸警惕呼之欲出,不安地往陆之南身后退。
陆之南脚像被钉住,柴念根本拉不动,他清冽地说,“不了,寻歌在就行。”
柴念堪堪一笑,才尴尬道,“寻歌也来了啊,”眼神划过两人手上的婚戒,一抹讶异不深不浅地被按下,“那就由着寻歌照顾你。”
待柴念走远两步,她身后跟着的陆向通猝不及防地逼近寻歌耳边,“嫂子,你说你当初选择嫁给我,是不是怎么着也比嫁一个瞎子强?”
明明是说给她听,偏偏声音大到刚好边上的陆之南听得见。
寻歌狠狠瞪着陆向通,刚要说话——
陆之南却淡淡地说,“走吧,先去见见奶奶。”——打住了寻歌。
说着,就带寻歌扬长而去。
仿佛他对自己是个瞎子一点芥蒂也没有。
陆之南的奶奶近八十岁,虽是豪门富太太,但是没一点门第观念,也许是经历得多,看得也通透,她常常满意地握着寻歌的手对陆之南嘱咐,“之南,再没有比寻歌更爱你的女孩子了。你一定要好好珍惜。”
陆之南和寻歌去找了奶奶,奶奶很高兴,聊了几句家常,拉过陆之南和寻歌的手交叠放在一块,“之南,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生个小曾孙给我抱抱,我也算心愿了了。”
陆之南瞥了眼寻歌,想起她总是自觉地吃避孕药,眼神冷了冷,“奶奶,我去找下我爸。”
说着头也不回倚着导盲杖走了。
寻歌给奶奶弯腰道别,匆匆跟到陆之南身后,守着他防止他摔跤。
“你瞧见陆家那长子没,都三年了眼睛还没治好,你说这可咋整?”
“就是,陆家肯接受柴念那小三当女主人还不是因为她有个健全的私生子。”
“陆家这么大的家业总不能交给一个瞎子吧……说出去多不像话……”
三两美貌佳丽正好从宴厅出来,似是要去洗手间,没注意到正从二楼下来的陆之南。
陆之南与她们虽相隔甚远,但听得清楚。
只是他脚步从容如前,好似未闻。
寻歌理所当然也听到了她们的八卦——
她内心燃起一股熊熊的怒火。
她赤手空拳,手无缚鸡之力,此刻却像是上战场的战士,胆大无谓,一腔孤勇,朝那两个人八卦陆之南的人走去。
很快,她走到她们面前,一脸正气,“你们出去。”
两人惊诧地看她一眼,好笑地用指尖轻蔑地戳戳她,“哪里来的野丫头。”
寻歌身上好像被注入了无穷的力量,她猛地推着那两个女人出门,“你们出去,你们都出去,陆家不欢迎你们!”
两个女人的力量明显大过她一个,“哪里来的疯子,你有什么资格赶我们走!”
“神经病,陆家出了个瞎子就算了,还来个神经病!”
寻歌很快被左右脸扇了两个巴掌,头发也散了,身上不轻不重被扇了很多下,但她似乎不在乎,一心一意要把她们弄出门,“你们都出去!”
她不善说辞,只是固执地推搡那两人出去,却被人一声呵斥,“你在干什么!”
世间只有一个人,可以让她浑身充满斗志和力量,也只有一个人,可以让她灰敗无力,抽去身上所有勇气。
“难道她们说的不对吗?你以为人人都是像你一样的疯子?”他看不见,可是他的气质却依旧凌驾在任何人身上。矜贵,清寡。
连说话都裹着寒霜秋露之凉。
可是,他那样骄傲的人,不该受那样的委屈的。
她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陆之南变回从前那个清贵的男子。
那个只要点点头,就像古代皇帝允了旨,江山指点,万人敬仰的陆之南。
那三两议论八卦的佳丽脸上顿时难堪地泛红,忙讨好道,“陆少爷……”
循着她们的声音,他眸子锐利地扫过来,“你们出去。”
明明看不见,也能将人威慑得不敢动弹。
也不知他是计较她们对他的诟病,还是计较对寻歌的辱骂殴打。
——是了,陆之南的心思谁也别猜。
语毕他靠着导盲杖继续走,寻歌无声地跟着他,一直看着他进了书房才候在楼梯口等他出来。
门轻阖上,将寻歌隔在门外。
“爸。”他虽看不见,但是气势却不知怎的,仿佛盛凌于陆金森之上。
陆金森扶了扶眼镜,“今天,你不想来本就不用来。”
他笑,“怎么,怕我丢陆家的丑,因为我是个瞎子……”
陆金森猛地摔下财务报表,“你还好意思说,你若是肯早点动手术,你眼睛早好了,我何必……”
陆之南右手不紧不慢地转动导盲杖,许久,他低低地说,“嗯。动手术吧。”
“什么?”难以置信大于喜出望外,陆金森瞪大了眼。
陆之南却说,“把手术团队弄到深城来,一个月后,我会接受手术的。”
他停止转动导盲杖,抬了抬头,没有视力的眸子闪烁如星魄,低低沉沉地说,“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陆金森老练犀利的眼扫过他无名指间的婚戒,盖上一层疑虑。
门开了。寻歌就忙跟在陆之南身后,防止他摔着。
他支着手肘,寻歌见了,忙上前挽住了他,不等她说话,他淡淡地说,“走吧。”
车驶上城市道路。
初春的天,道路两边的樱花全部张扬舞爪地盛放了。
粉嫩的,美好的,像一场虚幻的夺来的梦。
樱花树下有不少情侣在走,两个人都是黏在一块的,有的一对还手上戴着戒指,看上去很恩爱。
两人坐在后座,寻歌照旧坐的隔着他很远。生怕她一点动静,就会被他发现后抛弃。
陆之南忽然说,“路过药店停一下吧。”
寻歌惊了惊,以为他哪里受了伤,“你哪里受伤了吗?”
她从来没有将她的痛放在心上,连脸上被连打了两个巴掌,也无所谓。
静了静。
司机很快停在路边,陆之南合着眼,说,“给你的脸买点药涂涂吧。”
好像是受了赏赐,寻歌受宠若惊地下了车向药店跑去。
仿佛一夜春风拂过之后,陆之南对她转了性情,原本那个冷淡如斯的他,竟有点温情起来。
寻歌贪婪地想,他是不是开始有点喜欢她了。
总归有一点的吧,她疯狂地麻醉自己。
*
翌日。
寻歌锁门进了公寓,她没想到陆之南今天下班这么早,所以刚换好鞋抬头看见坐在沙发的陆之南,她心里有些紧张,磕绊地说,“你……回来了啊。”
陆之南清淡地笑,“去哪儿了呀?”
她诚惶诚恐,“在城北那边的市场买菜。”
他似乎还在笑,“买菜也要这么久?”修长的指尖在沙发上一下没一下的敲击。
三年朝夕相处让寻歌准确感知到他可能是染了怒气,不敢反驳,静默地挪动脚步去厨房准备晚饭。
对于她的沉默,他似乎有些不耐烦,“又去厨房做饭,怎么,真当自己是负责一日三餐的保姆。”
寻歌肩膀矮了矮,惊诧地看他,似是不明所以。
陆之南哼了声,扔了张单据在桌子上,“今天我回来,就碰上个人说让我把这单据给我家保姆。”
结婚三年,婚事一直秘而不宣,她当然明白他不愿意公布婚事,所以上次她在物业公司登记,她不敢明说自己的身份,只好借口是保姆。
他的剑拔弩张,让她无端陷入恐惧。
寻歌一直低着头,承接了他一切怒,而后又温柔地问,“你饿吗,我去做饭。”
陆之南没说话,寻歌觉得他是默许了,她拎着两袋满满的食材往厨房走。
今天是她25岁的生日。
日子一复一日,她竟没发现,这么快她已经25岁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自她第一眼遇见陆之南,竟已经五年了,一个女孩到女人最美好的五年时光,她毫不吝啬没有犹豫地,像教徒一样虔诚地奉献给了陆之南。
……
寻歌心事重重地摆好一桌子菜。
陆之南摸索着坐下,接过寻歌递过的饭碗,开始吃饭,“有什么吃的随便夹一点吧。”
他鲜少会和她这样温和地说话,大部分的时候,他都只会把饭碗递给她。
寻歌做的都是他爱吃的菜,闻言喜出望外地夹了许多他爱吃的菜给他。
送上饭碗的左手碰上他的指,他眸里闪了闪,修长的指摸索到她空荡荡的无名指,淡淡地说,“以后把戒指戴上。”
寻歌心头拥挤得都是暖和热,她恍若听见自己涩涩地应,“好。”
他好似无事发生,安静地吃了几口,忽然说,“今天怎么做了这么多菜?”
寻歌手揩了下围裙,捋了捋头发,有些羞赧,“没什么,和平常一样多的。”
他说,“嗯。”
明明是乏善可取的对话,在寻歌心里,却开出一束又一束的烟花。
喜悦和满足一拥而上,她胃口也无端地好起来。
生日真的会有好运吧。他比平常温和多话了,就像上次他带她去家宴一样陌生的温柔。
……
入夜。
寻歌太兴奋了,以至于睡不着。
她静静听着他的呼吸声,仿佛听到世间最美的生日乐章。
她可耻地在想,他是不是记得她的生日,所以他今天才早回来了,而且还那样平静地和她说话。
人总是贪婪的。
他对她一点的好就可以像罂粟,药引她越陷越深。
她盯着他的背影,双手先于意识地,张开了手臂,从床脚蹑手蹑脚地挪过去。
陆之南修长优雅,哪怕穿着睡衣,浑身依旧流淌出矜贵和疏离的气质。
寻歌像极了上瘾的人,她脸颊贴上他的后背,双手环住了他。
寻歌甚至不敢用力,生怕一点力道就会把他吵醒,生怕他一醒来就嫌恶地将她推开。
“睡不着?”
陆之南清冽的声音像窗外的月光,通透明亮。
她几乎反射性地抽回双手,心跳如雷,绷着身体不敢动弹,双肩拧巴着,想任由他发落。
气氛过于尴尬了,寻歌紧张胆怯地想去解释什么,话到嘴边,吞吐出一个字,“我……”
空气静了静。
陆之南忽然翻过身,将她压在身下。
陆之南是寻歌永远看不懂的人,他似乎从不贪恋女色,身上常年散发清冽显贵的气质。
今夜的情事他有些激动了。
最后一刻他扣住了寻歌的后脑勺,就像醉了酒似的,霸道地印在她的唇齿
舔咬、吮吸。旖旎而迷离的味道。
而后他的吻又清澈起来,像溪水一样,轻轻触碰她的唇,那种感觉,好像被他捧在手心的珍宝。
吻持续了很久。
寻歌难以置信,疯狂的悸动包裹了她的心脏,头脑已经一片一片大面积闪过绚烂的烟花。
她仿佛爱丽丝置身仙境,梦境旖旎瑰丽。
如果可以,她情愿一生一世都不醒来。
她像最初一样,鼓起勇气去拥抱了陆之南,他身体僵了僵,却没有推开她。
她曾在他失明那一刻希望他永远不要恢复光明,那他能依赖一辈子的,就只有她;
可是这一刻,她多么希望他能看得见。
因为——陆之南,你现在吻的女人,你可知,她不是别人,更不是那个秦久,而是寻歌。
你所憎恶的,所厌倦的,也是你的妻子,寻歌。
有些贪婪来了就像流水,对于上了陆之南的瘾而言的寻歌,他给的一点甜就足够她源源不断磅礴无际地再去爱他。
以至翌日陆之南出门前,寻歌将鞋子帮他放好后,鼓起勇气问他,“之南,你晚上有什么想吃的吗?”
往常这种像女主人一样话她从来说不出口。
只是近日以来的陆之南太温柔了,让寻歌置身云端得得意忘形起来。
陆之南眉眼在晨光里淡然清冽,他将公文包递给准备来接他的金室长,穿上鞋,似乎思索了片刻,才说,“晚上我让金室长来载你,到时候一起在外面吃饭。”
像被八百万彩票砸中的喜悦,寻歌眼睛里盛放一重又一重的光华,几近颤抖地说,“好的好的……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神啊,快来告诉她,这是一场梦。
她难以想象陆之南会那样温柔地同她说话,纵容她的贪婪。
甚至,三年来,第一次带她去外面吃饭。
寻歌准备了一天,不断试穿她所有的衣服,试穿她所有的鞋子。
她太紧张了。
临出门,她下意识地摸了摸空荡荡的无名指,鬼迷心窍地又折了回去,把那天去家宴他给她的婚戒找出来戴上。
冰凉透心的触感,偏生她的心脏好像被火灼烧了一样。
金室长送寻歌到的是一家中餐厅。
“少夫人,少爷说在里面等你。”说着替寻歌打开门。
寻歌有些局促,羞赧地说,“谢谢金室长,那我先进去了。”
寻歌拘束地进了门,由着服务员领着,半途路过玻璃窗,又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
整颗心都惴惴不安又小鹿乱撞。
只是才起步没多久,胳膊却忽然被人扯住了。
力道过狠,寻歌挣不开,回头看她,眼皮跳了跳,“霍思妍?”
拉住她的女人似乎是小跑而来,刘海有些散乱;但她长得精致端庄,妆容优雅,衬衫皮裤高跟鞋,一眼看去已是非富即贵。
霍思妍……是陆之南心尖上的女人秦久的闺蜜。
“呦,这不是当年出了名的小三上位的寻歌嘛……”霍思妍瞥了眼她手上的婚戒,“怎么,已经和陆之南结婚了?”
寻歌不想理会她的胡搅蛮缠,“霍小姐,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霍思妍拉扯着她的肩膀,“呦,做得了亏心事还不让人说了啊,怎么,抢别人男朋友还想立贞节牌坊……”
话题敏感,周围已经有人停下来来听了,甚至有有心人开始拍视频。
霍思妍说得更起劲了,像八卦个明星黑料,津津乐道,“年纪那么小,城府倒是深,随便上个chuang就抢别人男朋友……你这种人连呼吸都是浪费空气!”
霍思妍越说越不解气,忽然抡起边上一杯橙汁往她脸上狠狠泼去。
橙汁,是冰镇的。
汁水顺着她的脸,她的衣服,沾黏在她身上,她花尽心思想装扮的自己,顷刻变成了一个大堂之上的笑话。
然而她似乎对这一切骂名毫不介意,似乎还坦然地笑了,“霍小姐若是没什么事,那我先走了。”
在一片的手机拍照和视频中,她僵硬地笔挺着身子,往人群外走。
只要能与陆之南在一起,她承受多大的委屈,哪怕与世界为敌,都不介意。
霍思妍看她坦然自若的神情,怒火如喷泉般地倾泻而出,“我告诉你,也只有你寻歌这种贱人,才能配得上陆之南那样的瞎子!秦久以前看上陆之南这种渣男就是瞎了眼!”
寻歌的脚步停住了。
她转过身,仿佛受了莫大的屈辱一样,眼睛泛着红,右手心恍然积聚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一个巴掌飞快地扇在霍思妍脸上——
“陆之南不是瞎子,也不是渣男!”
谁都可以侮辱她,她真的都无所谓,但是她的全世界只有陆之南;任何人说陆之南一句不好,就是在和她的全世界为敌。
霍思妍受了一巴掌,眼圈红了,“他他妈的哪里不是了,我说他是他就是!”
寻歌咄咄逼人,“我说了,陆之南不是。”
那气势好像只要有人说一个是字,她就真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刚好人心群众找来的酒店管理人员已经匆匆出来协调,“公众场合,请不要影响本店的生意!”
人群混乱,想起还在等她的陆之南,寻歌飞快地跟着一个服务员走了。
寻歌到的时候,陆之南正在抽烟。
她不喜欢烟味,更不喜欢抽烟,但是偏偏觉得陆之南抽烟的样子就像大麻一样,吸食着她的灵魂,让她沉湎缱绻。
他听到她的脚步声,“来了?这么快。”
若有似无的五个字,和缭绕的烟雾,与地上散落的好些烟蒂,都在抱怨寻歌来的慢了。
“嗯。”她轻轻应了声。
他吸了口烟,声音低低的,裹满薄荷味的清凉,“过来。”
寻歌紧张地擦了擦脸,才想起方才太怕自己迟到都没来得去洗手间收拾下自己。
她只好怯懦地说,“我脏……”
“过来。”他眉蜷着,似有些不耐。
寻歌碎碎的脚步走向他,“我摔了一跤,身上有点脏。”
拙劣的谎话。
她还没走近,他已经靠着辨别她走来的声音伸长手将她揽了过来。
他看不见,但是寻歌的模样却像是在他脑海里长了根,一寸寸记得分外清楚。
他摸上她眉眼,果然……泞湿冰冷的一片。
他刚刚坐在这里等她时,听见了两个服务员八卦……
“你听见了吗,刚刚那个被骂的女人,没想到长得这么朴素,心思这么毒,当小三赶走原配再嫁豪门。”
“真想不通现在的女人,当小三都成习惯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寻歌忙拉开他贴在她脸上的手,“之南,我有点脏,去洗洗。”
他温暖的手心拉住了她。
他另一只手从餐桌上摸索了纸巾袋,轻轻拆了,往她脸上细细地擦拭。
他订的并不是包厢,是在大堂里,来往多人都可以看见刚刚那个被人泼了橙汁的女孩,被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拉在怀里,温柔地擦拭。
寻歌被他拉着的手心触碰到了一圈冰凉,她颤抖地低下头去看,发现男人无名指里亦是一枚婚戒牢牢圈着。
寻歌心动得难以自抑。
陆之南收过她的手,轻轻一拉,人一前倾,她的脸颊竟擦过陆之南的唇。
触感仿佛溪涧温柔流过,寻歌惊愕地侧过脸,又是慌张又是急切地,只是不知何时陆之南的脸往前靠了靠。
寻歌的唇正好地贴在了陆之南的唇上。
她慌乱要逃开,好像触犯了什么禁忌,脸上挤满了难以置信与惶恐。
他的手紧了紧,将她往怀里拉。
他的吻,也温柔,也霸道,让她满腔都是细腻的烟味。
连一个吻都能吻出两个极端来。
寻歌的心很轻,像气球一样飞入云端;
他可不可以不要对她这样好,他对她好得她快要找不到北了。
他知不知道,她会越来越贪婪。
许久,他放开了她。
寻歌木讷地看着他的唇线——
他的嘴唇那样好看,真的很适合接吻。
轻轻一吻,就能把她从风波险恶的海上带到杨柳依依的湖畔;能让她放弃一切念想,甘愿做他的臣徒。
他轻轻一笑,忽然说,“这家的橙汁好甜。”
寻歌闻言,猛地羞赧地笑了。
陆之南说,“去洗手间再擦擦吧。”
寻歌应下马上去了洗手间。
但是如果她肯回头,就能看见陆之南的笑。
她会发现,他的嘴唇那样好看,不仅适合接吻,更适合这样笑——仿佛能让全世界的樱花都盛开,无论春夏,还是秋冬。
寻歌在洗手间努力想把自己衣服上的污渍洗了,听见厕所里八卦声——
“你刚刚看微博没有,我们饭店刚刚闹事的人上热搜了……”
“唉,现在小三当道真是可怕,刚刚啊我还看见那对男女在那边肆无忌惮地接吻呢……”
寻歌闭了闭眼,捏了捏拳头好像给自己灌注了无限勇气似的,抬腿往外走。
和陆之南在外吃饭的时光是难得而静谧的,她帮他布好菜,他吃饭不爱说话,她就看着他吃,哪怕是是静静看着他,她都满足。
只是两人之间的和谐总是那样难得,像镜花水月,一颗小小的石子扔下来,都能让两人的生活跌宕起伏。
金秘书来了电话后,陆之南应了一声,疏离的眉眼微蜷起,让寻歌看“原配朋友帮骂小三”的热搜。
寻歌心思一紧,陡然想起刚刚洗手间那个八卦的女人说起的热搜;她平常不爱玩手机,这种社交工具接触也不多,她手抖地点开了微博热搜“原配朋友帮骂小三”。
“把视频点开看看。”他淡淡嘱咐。
寻歌心里已经明白了什么,手有些颤抖地,点开了视频。
寻歌根本没心思去看视频,她小心翼翼地在一旁仔细地观察听着这一切声音的陆之南。
只是陆之南素来是清淡寡欢的人,连脸上的神情都始终儒雅,只有眉间轻轻皱弄,仿佛在诉说着不满。
他听见有人扇了人一巴掌,也听见有人义愤填膺,“陆之南不是瞎子,更不是渣男!”
说话的那个人,是寻歌。
“还有个人,是霍思妍?”他问。
“嗯。”她心尖听见他说出这个名字这刻猛地颤了颤,可是她却认真地还点了点头。
“她哪句话说错了,我就是个瞎子,娶了你之后也成了渣男……”他低低地说。
寻歌毫不犹豫地反驳他,“你不是,你不是瞎子,不是渣男!”她只有在这一刻,才会在他面前蛮不讲理。
因为在寻歌心中,陆之南就是神邸。
是那个人海中仿佛只要微颔首,就能指点江山,统领万物的人。
饭店窗外那个偷拍了一切的人忽然闪走了。
金室长做了工作,把微博热搜马上降了下来。
这时陆之南清爽干净的嗓音飘来,“今天我回陆宅。”
寻歌一惊,有些傻楞地看他,“之南……”
“你早点回公寓吧。”说着,金室长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他面前,接过他的导盲杖,引导他走了。
寻歌默默目送着他离开。
都是她的错——明明她和他刚刚都开始有了更好的发展,却被她一手搞砸了。
没了陆之南,她就像一颗无根的浮萍,在茫茫人海没有了家。
她浑身像被抽去了力气,就这么从昏黄的天一直做到黑幕降临,直到有店员来催,她才迫不及待把桌子上一桌的菜都吃了下去。
已经冷了的饭菜,她却好像在吃什么珍馐佳酿,一口一口狼吞虎咽。
那是陆之南约她一起吃的饭,她不敢不想,更不愿意浪费。
直到吃完,她才浑浑噩噩地从饭店出来。
夜晚的风很凉,她却像喝醉了酒,歪歪扭扭地走在路上。
一辆保时捷在她旁边猛地杀了车,但还打着灯,亮黄的灯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她没甚在意,提着包继续往回家的路上走。
黑着脸的天,像个闭着眼的梦。
而一个风姿绰约的男子从车里下来,像来自这个闭着眼的梦里一阵风。
男人笔直修长,像一根竹子。逆光而来,好像穿越了一段长长时光。
他眼神依旧如前,像一块冰,冷得三月飞霜。英俊如斯的脸,一眼看去就能悸动千万少女的芳华岁月。
他在寻歌面前站定,挡去了她所有的去路。
寻歌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只是像做错了事,她深深垂眸,却听见他冷冽地说,“姐。”
终究,也许是在陆之南那里磨平了太多棱角,寻歌仰起脸,看这个已经超过她不止二十公分的二十岁大男孩,绽出一个自以为温暖的笑,“好久不见啊,纪信哲。”
她叫他,全名全称。
他以牙还牙,冷冷说,“好久不见啊,聂寻歌。”
如愿地看见,寻歌的脸一寸一寸仿佛被瓦解了什么,惨白得彻底。
他该谢谢那个疯传在网络的视频,让他终于找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