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文化建设类提案,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这样落实的
广电时评两会报道组 霍驰
文化部《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议政建言意见落实情况报告》长达94页,汇总了会上65位常委、委员提出的200多条具体意见建议的参考采纳情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提案办理,一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重要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附部分委员建议和文化部答复摘编)
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受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报告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马培华说,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718件。在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提案322件。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提案460件。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1344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提案303件。一些提案还就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扩大对外交往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据人民政协报报道,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5769件。经审查,立案4279件,转“意见和建议”1159件,并案230件,撤案101件。截至2017年2月20日,99.84%的提案已经办复。办复提案中,已采纳或拟采纳的占84.3%。
按照《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即将全部立案提案送交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立案提案1%的比例,由各方共同推荐协商,提出了42件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重点提案,报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全国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通过视察、调研、提案办理协商会和《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进行了督办。有关部委对重点提案非常重视,重点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均不同程度得到采纳,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文化部:采纳议政建言促进文艺繁荣发展
近日,文化部向全国政协办公厅报送了《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议政建言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这份长达94页,汇总了会上65位常委、委员提出的200多条具体意见建议的参考采纳情况。这是文化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采纳和反馈委员建言的举措。
2016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议政建言。在会议筹备工作中,文化部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多次参加相关座谈会,向与会全国政协委员介绍文艺工作情况,提供书面参阅材料。文化部还多次参加全国政协开展的相关专题调研,协助委员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常委会议期间,文化部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听取委员发言并进行收集整理。会后,文化部部长雒树刚作出批示,要求部党组成员、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认真阅研,结合工作职责,逐条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全国政协及有关政协委员。
文化部对委员们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让中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营造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良好环境、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体制机制等6个方面的300多条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和研究,形成了上述报告。文化部专门制定了《“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议政建言意见分工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办理和落实,其余对文化工作有宏观指导意义的100多条意见建议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研究借鉴。
张帆常委建议
一是要注重文艺精品的宣传推广,借此提高大众的审美接受水平,培育更有质量的文化市场。
二是文艺管理部门要力争为文艺精品的产生提供更多资源,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文艺精品的产生创造条件。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文艺精品宣传推广。文化部注重发挥好艺术评论普及文艺知识,培养文艺爱好,提高全民艺术素养的作用。组织开展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评论工作,组织专家观看演出季剧目、撰写评论文章,并组织召开了演后谈。
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作。2016年起,文化部开始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经过专家评审,评出10部2016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扶持剧目,为每部剧目拨付80万元扶持经费,并组织专家给予指导,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
实施中国民族音乐舞蹈杂技扶持发展工程。举办了中国梦主题歌曲创作和推广活动、第十一届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第十二届全国声乐展演、第三届中国国际马戏节、2016粤港澳台魔术交流展演等活动。
实施剧本扶持工程。在2015年“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工程基础上,扩大扶持范围,除戏曲外,增加了歌剧、舞剧、话剧、儿童剧等艺术品种,重点扶持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的原创剧本和中国梦题材、现实题材原创剧本。
实施“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从构建国家级展览平台、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引导扶持当代美术创作研究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营造环境、健全机制,促进优秀作品创作生产,促进美术创作从“高原”走向“高峰”。
黄燕明委员建议
一是加快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的产业化,用良好的市场前景从根本上解决传承的困境。
二是搭建平台、创造机会,积极促进民间文化艺术走出本省、走出国门,在传播交流中获得生命力。
三是加大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发掘力度、保障力度、培养力度。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既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2014年,文化部评审并命名了442个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生态的整体保护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画、剪纸、民歌山歌等专题交流展示活动,并推动民间艺术走出国门,下一步将组织开展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进一步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切实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整体建设。
推动民间文艺走出去。培养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2016年10位德艺双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演员荣获“文华表演奖”,实施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目前全国已有57所高校参与此计划,已举办研修、研习、培训160余期,加上相关延伸培训,培训学员近10000人次,覆盖多个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人群。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主要举措包括: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与当地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合作设立工作站。下一步,文化部将积极推动《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正式出台,并会同相关部委,落实计划所列振兴措施。
田岚常委建议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要有一定刚性,加强基层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把“民有所乐”放到民生工程中去。
二是文艺发展要有宽松、包容的环境,否则再怎么投入、推动,都很难有好的作品问世。
三是要把人民认同、人民受益作为文化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少一些长官意志。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2015年以来,文化部配合中宣部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了约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是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配置设备。2016年起,文化部争取中央财政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购置项目,分五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及上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农村文化活动室,按照2万元每村的标准,配备音响、乐器等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活动所需设备。
加强基层文艺人才培训。举办全国专业魔术师研修班和民乐人才培训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体现基层戏曲院团扎根基层、关注现实的创作特点。
推进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我们全面完成了文艺评奖清理整顿工作。大幅压缩了奖项数额、调整了奖项设置,评奖数额从原有的530个压缩为60个,同时,取消了所有国内全国性文艺比赛和展演活动中的评奖。
扎实做好群星奖评奖改革。对《群星奖评奖办法》进行修订,坚持正确导向、完善评奖标准、健全评审机制、严格评奖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支持保障。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引导带动群众文艺创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赖明常委建议
一、要重视文化扶贫工作,明确文化部门在特色文艺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和责任,出台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加大对民族特色文艺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
二、对民间文艺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加大民间文艺资源的保护研究力度,发展民族特色文艺产业,设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投资基金。
三、引领优秀文艺工作者投身扶贫攻坚第一线。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机制,把优秀干部“沉下去”,基层文艺创作者“请上来”。
★文化部落实情况
采取多项文化扶贫措施。一是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建设。策划多个面向贫困地区的新项目并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文化部重点项目,包括:配合中宣部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流动文化车工程、送戏下乡项目;二是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财政部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6629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等方面,有效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近年来,文化部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作为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支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联合财政部,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继续加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研究增强中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遴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针对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统商业活动,运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依托生产、流通、贸易等手段,在生产性保护实践中激活遗产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加大对基层文艺人才支持力度。2013年起,文化部牵头组织实施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秀文化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支持基层。
马德秀委员建议
质量引路,把网络文艺纳入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打造网络文艺展示共享平台。引导为主,强化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引导权和话语权,重视网络的自净能力,建立规范完善、可管可控的网络文艺市场。人才为本,壮大主体队伍。既要培养和凝聚网络文艺青年生力军,也要让传统文艺工作者成为网络文艺的重要力量。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网络游戏价值导向管理。在2016年中国游戏行业年会上,文化部指导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联合腾讯、网易等22家游戏领域代表性企业,发布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开发健康益智游戏》共同倡议,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印发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规范网络表演等新兴网络文化类型。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实施音乐创意人才扶持项目。从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征集选手、原创音乐作品,为优秀原创音乐人提供展示推介的舞台。
完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管理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扶持力度。鼓励网络文化企业开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强网络文化人才、资本、技术、信息、产权和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发掘优秀网络文化创意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和展览、展示平台。
郑小燕常委建议
广泛地支持一切以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艺为宗旨的文艺团体。提供资金、场地、传媒等方面扶持措施,由有关基金会来管理。加强学校中华民族传统文艺教育,培养中华民族传统文艺的接班人。支持成立传统文艺团体,开展青少年传统文艺作品汇演。
★文化部落实情况
文化部积极支持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画学会等文艺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扶持。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资助体系,面向社会直接受理项目申报,通过立项评审对“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监督其实施。成立三年来,共立项资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878项,在获得立项资助的单位、机构中,有367家属于文艺团体。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入了未来五年的资助重点,在艺术创作、传播交流和人才培养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重要问题得到解决
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强调要将提案办理与推进业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不仅把办理结果体现到答复公文上,更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坚持将提案办理与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结合起来,将提案办理与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结合起来,将提案办理与促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使办理结果真正落地见效。
通过提案办理,一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重要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立法进程、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决策与施政科学性和精准度、协调推进行业改革发展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关于媒体应该带头激活全民科技创新思维的提案,总局进一步发挥媒体传播职能,加强科教平台建设,引导和推动科技科普类视听节目内容的制作与传播。在争取更多资金资源支持的基础上,通过推优、评审等方式,鼓励社会各方增加科技类节目(含公益广告)及出版物的制作和投入,提高科技类节目出版物的质量,更好发挥媒体在激活民众科技思维、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中的作用。
再如,关于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新型城镇信息化建设的提案,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总局“宽带广电”和“广电+”行动计划要求,总局正在拟定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实施。
有关指导意见和互联互通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有线无线融合网技术试验研究,推进“广电+信息化”行动。下一步,总局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一起,积极落实提案提出的建议,开展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宽带化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进广播电视宽带网建设,提升对信息化的承载支撑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努力推动新型城镇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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