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自制节目评论:有担当风骨者少,作软文讨赏者多
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当前一些行业媒体的部分网络自制节目评论“软文”气息浓重,把节目评论与宣传营销混为一谈,混淆视听、误导创作。评论的意义,是明是非、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网络自制节目评论应该多几分风骨,别因为心心念念眼前的蝇头小利,错当了误导创作的毒药。
关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频的业内人士不难发现,近一年来,每逢某部网剧、某档网综上线,广电行业的微信公众号都会出现相关的评论。按道理说,跟踪行业动态,点评热门节目,这是行业媒体的本分,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内行人一眼便能看出,有些时候这些评论的基调明显不太对劲。
这些评论的共同点就是通篇散发着浓浓的“软文气”,看过节目内容再去读评论文字,便不难从这些不切实际的溢美之词中发现几种惯用的套路。
有的评论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比如,近日某业内著名公众号发出头条报道,在介绍某刚刚开播的“国内首档女子直播搏击综艺大赛”时,称其“独具创新地把传统电视媒体中,做电视综艺的逻辑思路,融入到了直播态的内容中来。”然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2016年9月曾专门重申,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办综艺等视听节目。法有禁止不可为。这家著名公众号报道中所说的“独具创新”,难道就是直播平台的无证经营?文中对这档节目的评价也很有趣:“拳拳到肉的畅快打击,满足了直播用户追求的视觉刺激。”乍听起来是一句表扬的话,但稍一琢磨,这句评论的标准竟是“感官刺激是否到位”。作为一个专业媒体运营的著名公众号,以感官刺激作为标准并作出肯定评价,似乎不那么合乎职业素养的要求。把无证经营说成“创新”,把感官刺激说成“畅快”,让人直感觉黑白界限模糊。此为其一。
有的评论避重就轻,对节目的问题选择性目盲。某一线视频网站2016年曾推出一档网综,主持人在节目中回答观众提出的问题,并就观众的问题同现场嘉宾进行讨论。这位主持人在网络上素有“污名”,在这档节目中也依旧口无遮拦。最终这档节目因内容低俗、格调低下遭到大量网友投诉,并被管理部门勒令下架。然而,业内某著名公众号在该节目上线后评论说,这档节目是“幽默外壳下展现思想碰撞”“起到寓教于乐的反差萌效果”。问题就在眼前,却顾左右而言他。此为其二。
还有的评论刻意拔高,夸大其词。近期某一线视频网站新推出了一档网综,节目中邀请青年网友到节目现场口述自己的奇葩经历,由现场主持人和嘉宾进行点评。在某官方媒体微博转发节目中一位盲人青年的演讲片段,并摘引演讲中“世界上不应该有‘残疾人’,我们的人生只是换了一种新的活法”等内容之后,业内某著名公众号立即发文,对该节目大为褒奖,称其是“2017年首档获得盛赞的网综”“高举青年文化力量”“在嬉笑怒骂中正视听”“中国网络视听界的正能量”。官方媒体所肯定的,只是这位网友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而并非节目中的所有口述者,更不是这档节目本身。事实上,这档节目只是打着先锋文化的旗号,在互联网上以叛逆姿态示人,节目中夹带了大量非主流的价值观和审美趣味,那些点缀其间的正能量元素,并非节目的主体,更像是专门用来打掩护的护身符。这个著名公众号的评论,只抓一点不顾整体,急不可耐地刻意拔高,不知其是真的不懂,还是与这家网站或这档网综有着别样的关系。此为其三。
以上三种虽不是“软文评论”的全部套路,但很是典型,已可让我们对行业公众号中“软文评论”的怪现状窥得大概。网络节目在市场环境中生存,宣传推广自然可以。但重点是,不能把产品营销和节目评论混为一谈。不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不能不加分析辨别,谬赞连声、以丑为美。节目评论的意义是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甄美别丑,丢了这一点,就剩下了营销的铜臭气,而这样的评论,变味是必然的。
当前,网络原创节目整体而言思想性、艺术性仍有待提高,但相比以往,已经出现了一些明显的积极转向。而令人遗憾的是,这边网络节目创作在反思中前行,另一边网络节目的评价却没有多少改进的迹象。鱼龙混杂、烟雾弹横飞,点赞文字可以买来,吐槽文字可以买去,点击量可以刷,评论量也可以刷,云里雾里飘着的驱壳不少,风骨不多。
评论的意义,是明是非、辨善恶、鉴美丑、促繁荣。有风骨、有担当的评论,其出发点应该是推动创作更快地向着好的方向走。如果只心心念念眼前的蝇头小利,信奉“红包厚度等于评论高度”,就一定会是刻意忽略考证而结论先行。这样的评论,就算是把节目捧得再高,对推动创作而言也一文不值。而假以时日,其误导创作的毒药性能就会发作。到了那时,一身“软文气”的评论者,以及为其提供渠道的软平台,在喧嚣的网络世界里,也一定躲不了“香消玉殒”无人怜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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