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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秦皇岛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河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暨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河北省选拔赛的通知》(冀教电函[2015]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展示我市、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向省大奖赛推送优秀作品,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5年秦皇岛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评比,此项活动属于教师基本功类竞赛。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广泛发动、逐级下发通知,确保我市广大教师都能获悉这项活动并积极参与,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活动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加人员范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评比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类、特殊教育类、教学点)、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参赛项目。
1.基础教育组(高中、初中、小学):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机器人教学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系统。
幼儿教育类:课件、课例。
特殊教育类:课件、课例。
教学点:教育资源应用方案、教育资源应用课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微课。由于今年省大赛不含中等职业教育组,为此中等职业教育组只评市级奖。
3.高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微课。高等教育组不设市级奖,直接推荐参加省级大赛。
(三)奖项设置。市级评比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和30%,同时从获奖作品中按省大奖赛的要求数量挑选优秀作品上报。省级大奖赛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件数的:10%、20%和30%。
二、参赛作品参评资格审定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可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www.qhdedu.cn]下载)的相关规定,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对于从上下载直接上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于上报的作品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评审,不符合指南及本通知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每名作者每一项目限报一件作品。
三、参赛办法及报送数量
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逐级评选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报送按规定名额报送,市直学校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电教馆。
(一)基础教育组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表2。幼儿教育类、特殊教育类参赛作品各县区报送数量单独设置:
幼儿教育类:课件8件,课例4件。
特殊教育类:课件5件,课例4件。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含市直属职业学校和各县区职业高中,由学校内部初步评选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每校最多上报10件作品,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7件、微课3件。
(三)高等教育组。按省大赛文件要求,市直属各高等院校以学校为单位限额报送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微课共计不超过30件。
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请仔细阅读《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中各项目制作要求和报送形式,学科主题社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网络版不接受光盘形式报送,需在参赛作品汇总名单及参赛作品登记表“作品安装运行说明”中填写网址以及必要的用户名和密码等登录说明。
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名额上报,分项名额未报满的可空缺,剩余名额不可分配到其他项目上。
(二)报送“汇总名单”(见附表1),由报送单位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县区报送要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学校申报要加盖学校公章)。要填全作者信息,切忌省略,作者数量、排序要与作品登记表中一致。
(三)每件作品要按要求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见《第十九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指南》中附表一):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报电子版和一份文字版,文字版必须正反面打印)。
(四)提交“参赛作品光盘(一县区/一直属学校一张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一级文件夹“2015年〈**县区或学校〉秦皇岛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评比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按照“基础教育组(中小学类)”、“幼儿教育类”、“特殊教育类”、“教学点”、“中等职业教育组”分别建立四个文件夹。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课件”、“移动终端课件”、“课例”、“移动终端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责任编辑:wot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