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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伊吾县艺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伊吾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校园各类艺术活动,掌握基本的艺术技能和知识,提升自身的艺术审美素质,现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地教字[2015]23号)、《关于印发2015年初中艺术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哈地教字[2015]24号)和《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艺术考试说明》精神,为确保伊吾县艺术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艺术考试测试结果真实、有效,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初中艺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席功强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郝新兰 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乔雅琴 高级中学校长
吐尔贡·买买提 县一中校长
王俊山 盐池镇寄宿制学校校长
周菊英 淖毛湖镇中学校长
徐 兰 县招生办公室主任
阿不力孜·莫合买提 县招生办公室干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艺考办”)设在伊吾县招生办公室。
主 任:徐 兰(兼)
副主任:阿不力孜·莫合买提
成 员:谢仁古丽、周灿、高翔、金秀梅
艺考办评委:
(1)组评委:滕春霞(音乐考试负责人)
成员:宗丽娟(中心小学)、常怡芳(高级中学)、阿依夏木古丽·帕孜力(县一中)、玛依拉(淖毛湖镇中学)、夏木西古丽(盐池镇寄宿制学校)
(2)组评委:魏哲峰(美术考试负责人)
成员:郭华(高级中学)、托合尼亚孜·吾麦尔(县一中)、谭志江(淖毛湖镇中学)、胡尔曼别克(盐池镇寄宿制学校)、卡力克(前山乡寄宿制学校)
(二) 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检查、督促艺术中考监考队伍的组建和监考人员的培训。
3、审批免考或缓考学生资格。
4、检查、落实各考点考场准备情况。
5、对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督查。
6、协调测试期间的各种关系。
7、对在艺术中考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二、报名时间
2015年艺术中考报名时间于2015年4月13日截止。
三、考试对象、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对象:2015年所有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三)考试时间
1、笔 试:2015年4月24日上午
2、技能测试:2015年5月5日至7日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范围:以初中音乐、美术教科书为基础,参照《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 艺术考试说明》。歌唱项目,县“艺考办”也可根据教学的实际,从现行教材必曲中抽选10歌曲作为考试曲目。
(二)考试项目:考试分理论(笔试)与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笔试)部分音乐、美术合卷;音乐技能考试由考生从歌唱、演奏、三项中任选一项;美术技能考试由考生从静物写生(速写)、、手工制作、毛笔书法四项中任选一项。
(三)分值与等级:总分值50分,理论笔试20分、技能测试3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45分以上为A级、35-44分为B级、25-34分为C级、25分以下为D级。考查成绩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笔试命题、制卷及评卷:由地区“艺考办”统一制卷(分汉、维、哈三种语言),县“艺考办” 集中评卷。
(五)考评办法:以《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艺术考试说明》为标准,由县教育局抽调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各校艺术教师担任评委。评委实行本校教师回避制。评分成绩实行实名签字并存档备案,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责任承诺书。
(六)患病学生缓考的规定:考生因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安排在技能测试结束后一周内集中一次性补考(时间另定),届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艺术考试作零分处理。
五、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组织工作
1、考点设定
考点设在县一中、高级中学、淖毛湖镇中学和盐池镇寄宿制学校,由县教育局“艺考办”前往各校进行施考。考点须在校门外悬挂“初中艺术学业水平考试某学校考点”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室安排表》。
2、考场规定
(1)考场所在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设有考点办公室、编排考室,张贴好相关信息。(责任编辑:wot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