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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区级示范校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关于申报陇南市武都区示范性学校和陇南市示范性学校的通知》(武政教督[2015]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1、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发展和全体学生发展作为衡量和评价的主要标准,为青少年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坚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引导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学校在创建和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坚持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鼓励学校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示范引领全区学校的发展。
二、督导评估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教育管理和教育督导的基本规律,坚持教育督导评价的严肃性和客观公正性,督导过程和结果做到求真务实、不走过场,力求公开、公正、公平。
三、评估标准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100分、学校管理150分、教育教学300分、办学条件与环境150分、办学效益300分,共计1300分。
四、评估程序
1、学校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报市级示范校的申请(书面申请、申报表)。
2、学校自评。建立由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对照《陇南市示范校(名校)评估标准(试行)》,学校先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打出自评得分。(自评报告包括:1创建过程中所做的工作。2工作亮点。3对照五大方面[A1-A5]24项,每项所做的工作和就此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加以说明。)
3、武都区教育督导室评估组成员进校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名次上报陇南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督导室。
五、评估对象
全区自行申报的中、小学及九年制学校、高中。
六、评估组织机构
组 长:王桂芳 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百军 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社革 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高小兰 成敬业 刘社军 浩冬清 石德银
蒲田海 赵丽霞 郭 雷 许文周 赵 霞
七、评估时间
2015年5月--2015年10月
附:武都区示范性学校申报表
武都区示范校(名校)小学评估标准(试行)
武都区示范校(名校)评估标准(试行)
武都区示范校(名校)高中评估标准(试行)
(注:请申报区级示范校的学校按评估标准建立专门档案盒,详细准备材料。)
武都区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