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 你家附近有哪些
今年,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以大学区建设为抓手,年内组建25个‘名校+’教育联合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8月23日,华商报记者从全市教育系统“名校+”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会获悉,今年西安市将新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66所“名校”、81所“+校”通过四种管理模式“结对子”。
计划到2021年全市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
23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名校+”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名校+”工程在西安市取得新进展、见到新成效,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会上,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瑞宣读了《“名校+”工程行动计划(2018-2021年)》和《2018年“名校+”教育联合体名单》,确定了“名校+”工程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市共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其中2018年60个,2019年25个,2020年25个,2021年30个。
在广泛征求各区县、开发区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共新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66个,涉及学校147所(“名校”66所,“+校”81所),“名校”中涉及中学28个,小学33个,学前教育5个。
联合体代表现场签协议
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组建任务
会上,“名校+”教育联合体代表现场签署了《“名校+”结对提升协议》或《“名校+”委托管理协议》,西安市教育局向西工大附中等50所“名校”和“+校”代表集体授牌,新城区教育局局长王纲、碑林区教育局局长何文以及西安铁一中学等8所学校校长代表先后就实施好“名校+”工程作了表态发言。
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姜建春表示,各区县和开发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尽快制定推进“名校+”改革的详细“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科学确定“名校+”的管理模式和结对方式,善于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西安已有的成熟做法,大胆探索改革路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保障任务落实。要找准精准发力的关键环节,紧密聚焦“名校”的责任担当、“+校”的信心提振、“名师+”的落实、“+校”课堂教学的提升以及广大师生家长的感受评价等“五个关键点”,不断夯实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六个统筹”,着力推动“名校”和“+校”管理水平同推进、教师队伍同发展、学生成长同进步、教育质量同提高。
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好“名校+”各项组建任务,确保“名校”与“+校”之间管理团队、师资交流、教学备课安排到位。另外,西安市将综合考核“名校+”工作成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和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解读
“名校”“+校”联合发展
怎样缩小办学差距
据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瑞介绍,实施“名校+”工程,需要运用“四种管理模式”,做到“六个统筹”(统筹组建“名校+”、统筹改善办学条件、统筹配备管理团队、统筹配置教师队伍、统筹开展教育教学、统筹施行质量监测),培育更多“名校”,提升更多普通学校,不断缩小市域内城乡、区县和校际间办学差距,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由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师资雄厚、质量一流的学校作为“名校”,将发展潜力、提升空间大的学校或新建学校作为“+校”,组建一批“名校+”教育联合体(以下简称“名校+”),形成“名校”引领“+校”快速发展的教育新格局。
■怎么结对子?
公办民办任意组合
还可跨行政区
“名校+”组建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规划,负责遴选“名校”、确定“+校”,经市教育局核准后,通过命名、更名、授权挂牌等方式,分期分批结对组建“名校+”。
结对方式可以是办学性质相同或不同办学性质的学校,按中小幼对应办学层次结对,即“公办+公办”“公办+民办”“民办+公办”“民办+民办”等4种方式。
可在大学区内、跨大学区、跨区县行政区域结对实施“名校+”(跨行政区域“名校+”由西安市教育局协调组建)。例如高新一中与4所学校组成一个“名校+”教育联合体,4所“+校”分别是高新第二初级中学、西安高新第二高级中学、阎良区西飞第一中学、高新一中沣东中学,有公办、有民办,还有跨行政区的学校。
■“名校”如何一体化管理?
可以“一长多校”
也可兼并融合
“名校+”的管理模式分为4种:
1.“一长多校”。任命“名校”校长兼任一所或多所“+校”校长,对“名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
2.委托管理。学校举办者通过与“名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聘任“名校”校长兼任“+校”校长,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现“名校”对“+校”的全面统一管理。
3.兼并融合。在同一性质同一学段“名校”兼并“+校”,在办学软硬件方面全面融合,实现同一个法人、校长及管理团队,实施统一校园使用、统一教师安排、统一招生编班、统一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考核。
4.结对提升。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辖区一所“名校”与相对薄弱公办“+校”签订结对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带动提升“+校”发展。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名校+”管理团队配备,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和专业水平。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
■师资力量如何调配?
“名校+”校长调配交流教师
比例不低于20%
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授权“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名校+”教师,由校长根据实际工作和学校发展需要,“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
建立同步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互派教师享受大学区教师交流补助政策。
■如何保证“同上一节课”?
构建“六同步”工作机制
建在线课堂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