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为了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多样化人才培养之路,形成一批在地方高等学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经研究,我司决定就“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课题进行立项研究,现将课题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内容要求
本研究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是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本科高等学校。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教学改革方面已经有实际性探索,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对地方高校如何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方面所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国内外发展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有团结协作的研究团队;所在学校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条件的支持。项目牵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级职称。
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现状分析与国际比较、基本理论与历史发展、制度体制与运行机制,具体实践效果与推广的政策建议等。在研究与改革实践中,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总结国际、国内相关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特别是本校的改革成果与经验,探索地方高校办学的基本规律,提出地方高校如何明确办学定位;如何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和素质结构,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途径和方法;如何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等。项目研究成果能够在本层次和类型的高等学校中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通过研究与实践,探索建立地方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提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为我国地方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经验与范例。
申报单位可在本项目名称下列副标题,也可根据本文提出的研究内容的要求自行提出项目名称。
二、申报办法和时间
1.此次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由我司选取在同类高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有较好的研究与实践基础的有关高等学校进行申报的办法。
2.本次立项总数为20个,涵盖医学、农林、理工、文理、财经、综合、民办等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
3.被指定高校应认真填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10日。
三、组织管理与经费
1.本项目立项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纳入到“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统一管理。
2.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课题组,项目研究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
3.项目需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项目初步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4.为保证立项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教育部将给予十五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承担项目学校的配套经费应不低于1:1的比例。
5.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对项目申报及研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其它事项
我司将于10月中旬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答辩,请有关专家对研究项目的申报报告进行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高等学校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司。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16。联系人:江河,电话:010-66096867,
E-MAIL:jianghe@moe.edu.cn。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