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厅解读违规办学治理政策:分层教学不是分快慢班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陈丽媛)12月12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微博江苏”发布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违规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等问题进行分析。
11月28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作出了全面部署。《通知》把此次违规办学治理范围规定为义务教育学校,治理内容包括“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考试排名”三大类 10 个方面。
其中,教育厅将《通知》中提到的“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定义为政府以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含生均公用经费及财政性奖补经费)、公有校舍、派驻公办教师和由公办学校参股、合办、冠名等方式参与举办、且产权尚不清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次专项整治中,此类学校要进一步明确产权属性,界定公办或民办学校性质,然后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教育厅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相关要求,指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重点治理当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入学时以考试(面试)分数和等级收取高额赞助费等情况,积极推进所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教育厅认为学校在实行分层教学时,不是立足于面向每个学生发展,不是把重点放在“补差”上,而是以各学科考试成绩分出多个层次、在一个学年多次分班,而且不断强化“提优”导向,把分层教学、分层走班变成了分重点班和快慢班。
关于“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教育厅指出,有的县(市、区)违反“区域严禁组织统一考试”的规定,搞各种统考统测;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超出规定次数,统考科目偏多;学校和老师安排的所谓月考、单元考和周练次数和科目偏多,有的甚至公布考试结果及排名,严重背离了巩固复习知识和教学诊断与反馈的初衷,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此外,将建立弹性放学制度,强化校内教育,遏制校外补课。教育厅将在对国内外相关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多方征求意见,,会签相关部门后尽快印发各地。
教育厅要求各地坚持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合理确定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教育厅将针对招生、收费等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广泛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管理相关文件,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考试评价等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