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这次机构改革,不是局部修修补补的改革,而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这次机构改革,自始至终关心指导、亲力亲为。2019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带您进行全面了解。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指挥改革工作。早在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就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深化机构改革进行调研。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赴部门和地方开展深入调研论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全会文件起草组组长,主持顶层设计,制定改革决定和方案,亲手掀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大幕。改革实施期间,党中央成立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下设9个专项协调小组,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归口统筹、主体推进、强化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指导协调督促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工作方案,亲自签批部门“三定”规定和地方机构改革方案,亲自协调重大政策问题。在一些改革的关键节点、关键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果断拍板、一锤定音,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是深化改革的根本遵循。“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使党和国家机构履职更加顺畅到位;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确保改革有条不紊进行和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源于长期的实践和深邃的思考,蕴含着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有效路径,科学回答了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机构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机构改革论证设计、组织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