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依靠法治解决“校闹”问题
(张劲松/摄)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李依环)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在今日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 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发言指出,解决“校闹”问题,除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之外,还应该加快立法,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畅通法治救济渠道,从源头治理“校闹”行为。
近年来,,“校闹”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主要由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引起,也有一些由教育行政管理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引发。“校闹”的表现形式有敲锣打鼓、聚集静坐等“软暴力”,也有毁坏财务、伤害他人等“硬暴力”。
马怀德谈到,“校闹”行为从根本上看,是一种非法行为。现在有一些家长、社会人员在主张诉求、处理和学校纠纷过程中,不诉诸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等方式向学校施压,突破法律底线、损害法治权威,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一些地方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的领导,不能严格执法、不能坚守法律底线,有时候为了尽快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甚至出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客观上助长了“校闹”等不良风气的蔓延。
“《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马怀德表示,《意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理顺了法律关系,依法明确各方责任;二是引入了第三方调解机制,避免自己做自己的法官;三是体现客观中立,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四是坚守法律底线,保护法律尊严。
马怀德强调,要强化预防和治理“校闹”的法治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善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法学特色的高等学校,将在依法治理“校闹”过程中发挥自身作用。一方面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探索《意见》提出的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警校联动机制、学校保险制度等,提高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也将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为社会提供法治服务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