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敦煌女儿”樊锦诗讲敦煌(之四):把莫高窟保护好,把敦煌文化传承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的讲话中,对敦煌文化保护研究工作表示肯定。要求我们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特别强调,把莫高窟保护好,把敦煌文化传承好,是中华民族为世界文明进步应负的责任。要求我们努力把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和敦煌学研究的高地。
敦煌研究院
回望敦煌研究院数十载风雨历程,一代又一代莫高窟的坚守者正是在党和国家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以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自觉,以“坚守大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莫高精神,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使千年古老遗产重新焕发出熠熠光彩。
16世纪中叶,随着陆上丝绸之路衰落,嘉峪关封关,莫高窟长期无人管理,任人破坏偷盗,神圣的佛教艺术殿堂几成废墟。敦煌藏经洞文物的浩劫,被中国学者称为我国学术一大伤心事。为了改变“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国外”的局面,几代中国学者顽强奋斗,为中华民族学术自信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成为中国学术自信的一个典范。
1944年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以常书鸿为代表的一批志士仁人、青年学子,身赴大漠戈壁,艰苦奋斗,初创基业。新中国诞生后,更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莫高窟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开展了抢救性保护。20世纪80年代,敦煌文物研究所扩建为敦煌研究院,扩大编制、增加部门、汇聚人才,莫高窟事业迈入了国际合作、科学保护、弘扬传播的崭新阶段,迎来了生机勃勃的春天。
莫高窟第85窟修复现场。敦煌研究院供图。
2003年,我们建议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专项法规,经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实施。《条例》颁布后,我们进一步制定了莫高窟保护、旅游开放洞窟标准和游客预约管理等规章制度。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无论旅游基础设施或办公设施,严禁破坏莫高窟的本体和环境风貌、严禁建设违规商业设施。《条例》为莫高窟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莫高窟的保护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敦煌研究院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制定了《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2006—2025)》。《规划》在对莫高窟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保存、利用、管理和研究分别作出系统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实施细则。为保护、利用和管理莫高窟提供了专业性、权威性、指导性的依据。至今已有效实施了10多年。
敦煌研究院遵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确定的真实、完整、可延续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最高理念,不仅保护莫高窟本体各个时代的所有洞窟、壁画和彩塑,而且还保护历史留存的所有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因为历史的人文和自然环境是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们不仅着眼于当代的保护,而且努力做到完完整整、原汁原味地将莫高窟的全部价值和历史信息传给子孙后代。
敦煌研究院多年来始终遵循“不改变原状”的文物保护要义,采取多种保护技术措施,实施莫高窟崖体和洞窟加固,抢救了许多洞窟精美的壁画和彩塑;针对莫高窟壁画和彩塑逐渐退化,采用数字化技术,逐步实施莫高窟全部文物的数字化储存;为提高莫高窟保护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以风险管理理论为指导,进一步开启了预防性保护,建立了莫高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防患于未然。这些措施都体现了文物本体及其环境“不改变原状”的保护精髓,真正让莫高窟得到真实、完整的有效保护,让莫高窟“延年益寿”。
莫高窟第55窟数字化信息采集现场。敦煌研究院供图,孙志军/摄
敦煌研究院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为旅游开放创造条件。为充分发挥莫高窟的教育弘扬传承功能,精心挑选了不同时代、不同窟型的典型彩塑和壁画等代表性敦煌艺术向游客开放,使游客在短时间的观赏中能看到洞窟的精华。为使游客能深度观赏,还在莫高窟建设了博物馆和藏经洞陈列馆,进一步解读莫高窟的文化价值。敦煌研究院还通过数字敦煌使莫高窟文化艺术走出洞窟、走出敦煌、走出甘肃、走出国门,多次在国内外举办敦煌艺术展览、敦煌壁画艺术精品高校公益巡展,走近大众。通过数字网站中英文版上线,使全球可以在线共享“数字敦煌资源库”30个洞窟高清数字图像和虚拟漫游节目,运用新媒体平台讲好“敦煌故事”,让辉煌灿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世界影响力越来越大,积极推动敦煌文化研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主题电影《千年莫高》,敦煌研究院供图,丁小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