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是多少
辽宁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辽宁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为本学年认定或确定的在校贫困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上一学年也必须为经过认定的贫困生且上一学年无不及格成绩、无学校纪律处分。
2、先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后评定国家助学金。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有下列情况的,按如下要求评定国家助学金等级:
① 一年级贫困生原则上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特殊类别经济困难学生除外)。
② 师范专业新疆内高班贫困生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因其享受学费、宿费及教材费资助)。
③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生或退役士兵大学生享受学费资助的,若其所在专业学费标准不超过8000元,给认定为二等国家助学金,否则酌情评定资助等级。
3、已获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实德奖学金的贫困生,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且原则上只能兼得二等国家助学金。
4、学校已经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大学生”、“残疾大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特殊类别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清查,对遗漏学生进行了贫困生补充认定。各学院要优先将这部分学生认定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个人原因放弃一等助学金的,需要书面申请。
5、本学年经过认定的全体贫困生,均获得一等或二等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和二等助不兼得。
6、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组织好评定和公示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留好过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