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单招简章
2020高职单招简章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同类公办高职院校,共同组建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1),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直接指导下,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9日9:00 - 5月17日24:00止。
(三)申报流程
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7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5月17日24: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高职单招考生5月24日上午8:00 – 5月30日24:00,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联合测试
(一)联合测试时间:2020年5月31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测试,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在准考证上查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合测试时间可能会调整,我们将及时在联合测试网站和联盟院校网站上公告。
(二)测试方式
联合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测试工作方案见联盟报名网站公告栏。
(三)测试内容
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四、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原始分之和,作为联盟统一公布文化素质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测试成绩高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我校不录取职业测试不合格考生。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加分组成。
(二)加分
1.加分项目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于5月25日--6月5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6月5日后,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四)成绩互认
考生参加联合测试获得的成绩为联盟院校共同认可,我校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
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6月18日10:00-21日17: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6月28日10:00-29日10:00
志愿填报安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有关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的最新消息。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2020年6月23日-27日。
征集录取时间;2020年6月30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不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录取高职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
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分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高职单招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单独招生中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2 cm。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
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