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年多少钱
河套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河套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河套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7〕77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用于奖励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河套大学计划内录取、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弄虚作假伪装贫困者不得申请。
5 、在学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8、原则上本年度未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五条奖励比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各院(部、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院(部、系)。对国家规定的艰苦专业,其比例适当倾斜。
第六条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
每年9月30日前由学生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申请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此表可复印或复制)
2、申请人提供每学期成绩单。
3、院(部、系)提供申请人在学校期间的操行评语和推荐书,辅导员、班主任、班委提供对申请人的意见书。
第七条审批程序
由院(部、系)审核后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提出。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