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各专业费用一年多少钱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奖励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学年;由教育部统一颁发奖励证书;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在评定国家奖学金学年内达到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且在校期间无必修课不及格科目;
3.在评定国家奖学金学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通过计算机二、三级及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优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山东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在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内达到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条件;
3.通过计算机二、三级及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优先。
(三)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6000元/人/学年;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专业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上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5%,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团活动、志愿服务、艺术实践、竞技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四)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山东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秀,上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上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上1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泰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董事会出资设立,用以表彰和激励学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集体,品学兼优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可参评泰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综合素质测评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按比例评定,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并列的学生按其学习成绩的高低确定其先后顺序(奖学金等级不并列),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3。
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2%,奖励金额3000元/人/学年;二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三等奖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7%,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
(六)泰科励志奖学金
泰科励志奖学金是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董事会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学年;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泰科励志奖学金: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评定学年度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专业人数的前40%;
3.所在学生宿舍在评定学年度获得星级宿舍;
4.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学校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活动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5.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6.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
(七)泰科之星奖学金
完满教育类型。用于奖励在艺术实践、志愿服务、竞技体育、社团活动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及在完满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或骨干,在五个类型中每类型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学校为其提供本年度寒(暑)假国际交流冬(夏)令营项目名额1次;三等奖,学校予以一定金额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
学习标杆类型。用于奖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能力强,学习效果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学习成绩、过级情况、考研就业、科研能力及专业科技类竞赛获奖情况等多方面作为参考。每类型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学校为其提供本年度寒(暑)假国际交流冬(夏)令营项目名额1次;三等奖,学校予以一定金额的等值项目资助或物质奖励。
(八)国际交流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校的完满教育活动且在完满教育某方向具有突出表现或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际交流项目。学校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典型赴德国、美国等地进行暑期留学。短期交流、暑期留学项目费由学校补贴,机票、签证、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自理。凡是成功入选的学生,如果符合学校优秀贫困认定条件,可申请优秀贫困生自理费用补贴。
(九)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