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章程(2)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学的新生,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报生源地省备案。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十九条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第二十条学校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同种类的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学校设置“绿色通道”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来解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后顾之忧;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齐齐哈尔大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类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联系部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信箱:qdzs@qqhru.edu.cn
微信公众号:“齐大本科招生”
齐齐哈尔大学
二〇二〇年五月
齐齐哈尔大学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简称齐大,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黑龙江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199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齐齐哈尔轻工学院(1952年建校)和原齐齐哈尔师范学院(1958年建校)合并组建成为齐齐哈尔大学。此后,黑龙江省商业贸易学校、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学校、克山师范专科学校相继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