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为何可以跟田晓霞恋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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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人”还是“鲁滨孙”?
在《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先是去黄原当“揽工汉”,后来又去铜城当煤矿工人。人们很容易把这样的形象当成后来的“农民工”,但如果我们仔细揣摩小说原文中作者对于孙少平走出乡村的描写,会发现别有深意。
在小说第42章,当孙少平与田晓霞讨论毕业后的前途时,他做了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述:
我现在特别想到一个更艰苦的地方去。越远越好。哪怕是在北极的冰天雪地里;或者像杰克·伦敦小说中描写的严酷的阿拉斯加……我不是为了扬名天下或挖金子发财。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和身上攒着一种劲,希望自己扛着很重的东西,在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不断头地走啊走……
晓霞,你说这些想法怪不怪?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但我心里就是这样想的。我回到家里,当然也为少吃没穿熬煎。但我想,就是有吃有穿了,我还会熬煎的。
这一长段的自我剖白中,值得注意的是,孙少平想要离开农村的动力并非来自前文已经大肆渲染的、只吃得起“三等馍”的穷困生活,而是“心里和身上攒着一种劲”想要出走,即使有吃有穿也会继续“熬煎”。
类似的剖白也出现在孙少平与孙少安发生过的两次争执中。一次是孙少平希望出去“闯荡世界”,不想在家帮哥哥孙少安经营烧砖窑。哥哥指责他爱“逛”,他立马反驳:“我不是去逛!我是要出去干点事!”叙事者的声音在这里插入评论,指出孙少平离开乡村的冲动不同于另外两位离开乡村的同龄人:“ 虽然同是外出‘闯荡世界’,但孙少平不是金富,也不是他姐夫王满银!”兄弟俩的第二次争执,是孙少安在扩大经营后再次找孙少平回家帮忙,孙少平依然拒绝了邀请:“钱当然很重要……我又觉得,人活这一辈子,还应该有些另外的什么才对……”
通过乡镇企业致富的孙少安是 20 世纪 80 年代改革中典型的农村人物形象,,孙少平却不是。孙少平充满着远走高飞的无名骚动,不愿继续土地上的安稳生活,这正贴近于笛福笔下的鲁滨孙。《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有着房子、种植园和家庭,却在某种“命中注定的东西”的召唤下去海上冒险。孙少平无法抑制的“闯荡世界”的冲动与之类似。
瓦特指出,和浮士德、唐璜、堂吉诃德等因“自大、异常的才能和堕落的无度”而获得自由的漫游者相比,作为普通人的鲁滨孙通过理性规划在荒岛生活中实现了“这一切理想的自由”。路遥在孙少平身上融入了鲁滨孙的元素,因此,有别于王满银和金富式的“盲流”和“逛鬼”——前者是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用以形容农村流动人口的代表性名词,后者是安土重迁的乡土中国对于不安于土地者的称呼,孙少平是主动出走并通过理性规划在新时代获取成功的新型人物。
孙少平与鲁滨孙的类比并非生造。1984年9月,著名电影评论家钟惦棐在一次会议上提到电影《人生》时,也谈到了“鲁滨孙”这个形象。发表于 1981 年《文艺报》上的一篇文章则将鲁滨孙与“社会主义新人”的命题联系在一起——“农村社会主义新人”一词包含着丰富的层次,要求协调“农村”与“现代”、“社会主义”与“改革”、“集体”与“个人” 之间的关系。
孙少平正是路遥试图创造一种混合型“农村社会主义新人” 的尝试。他具有比高加林(路遥小说《人生》主人公)更彻底的鲁滨孙式冲动,但一直通过乡土社会网络得以生存、得到抚慰,而非像高加林那样只能在城乡之间二选一。孙少平“严格地把自己放在‘孙玉厚家的二小子’位置上”,“敬老、尊大、爱小……人情世故,滴水不漏”,打工宁可少要钱,给奶奶买眼药水,给父亲箍窑洞,给妹妹置办行李……总之,他认可黄土地上的“另一种复杂,另一种智慧,另一种哲学的深奥”。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曾经区分了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类形态:一类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和宗教基础上的“共同体”,另一类是建立在“个人、个人的思想和意志”基础上的“社会”。“共同体”在农村地区生机勃勃,而“社会”则是城市文化“不可或缺的器官”。滕尼斯写道:“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在共同体里,尽管有种种的分离,仍然保持着结合;在社会里,尽管有种种的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
尽管滕尼斯想表达的是对于古老“共同体”生活的向往,但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化”主潮中,这种对于古典与现代、农村与城市之间不同群体形态的体认被理解为古典的“共同体”需要进化为现代的“社会”,农村需要进化为城市。然而,《平凡的世界》却极力构想了两种群体生活之间的均衡性。孙少平虽是鲁滨孙式的现代个体,但依然尊崇农村的种种礼俗规矩,肯定乡土“共同体”所代表的价值。鲁滨孙的孤独处境被视为现代个体的普遍命运,预示着现代生活中“个人”与“社会”无可避免的分裂,而传统的乡土“共同体”却帮助孙少平超越了这一分裂。
在本章引言部分对《平凡的世界》开头所做的分析中,孙少平对于吃饭问题的敏感近似于《红与黑》中的于连——这同样是一个典型的“个人”形象。但与于连不同的是,在田润叶的体贴下,孙少平的吃饭问题得到解决,他也为这种温馨的乡情感动。这是现代“社会”中的“个人”被乡土“共同体”拯救的例子。
路遥虽然分享了20世纪80年代的人们对于城市文明和现代化的向往,但与此同时,在他眼中,以“社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城市和以“共同体”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乡村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后者并不需要被全盘否定,甚至可以救“现代”之弊、救“个人”之弊。孙少平这一形象体现出的,正是一种关于“乡土”与“现代”可以兼容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