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极罕见“中华鲟”遭捕杀,嫌疑人被抓时正在烹煮
据报道,3月初,长航南通公安启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长江口水域偷捕野生中华鲟。得知消息后,长航南通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李某、潘某,并组织精干警力将其一举抓获。查获被分解的野生中华鲟鱼段50余斤。经讯问,李某、潘某如实交代,他们非法捕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鲟,企图销售获利但是未果,就将中华鲟分解藏匿于家中。由于疑似“中华鲟”鱼段的头部已被抛入江中,关键部位的缺失起初给鱼类物种鉴定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据民警介绍,该鱼段确系中华鲟所有。专家预估鱼龄在20年左右,整体鱼长应超过1米,属当前极为罕见的野生成年体型,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该案嫌疑人李某、潘某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修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于2021年3月1日施行。据法制周报报道。3月1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9名被告被判刑,,并处罚金和赔偿相应的生态修复费47万余元。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一审判决: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至1年、缓期执行不等刑期,判决9名被告人赔偿相应的生态修复费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并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青蜂侠、现代快报、南京零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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