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学术地告诉你,嫁给背负房贷的男人,你会遭遇什么?
声明:1.本文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当下现实作出解读,并不涉及“有情饮水饱”、“爱情大过天”、“只需内心丰盈,哪管柴米油盐”、“我爱他,愿意随他一生一世”等宏大动人的理念与宣言,不喜者可以立即停止阅读。
2.本文所称的背负房贷的男人,系指婚前已购房,房贷占其个人收入较大部分,婚后剩余收入并不足以支撑日常、生育、子女教育等支出,因此需要妻子负担一部分生活开支(妻子收入与丈夫处在同等水平)且并未将配偶名字添加于房产证的男人。
一、你会得到什么
且让我们开宗明义,来看一下婚前购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离婚时,与房产有关的财产部分如何处理。
为了契合本文的标题,我们以男方婚前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妻子共同还贷为例。
如果与妻子感情不和,二人同意离婚,却无法针对房产达成协议。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判归男方所有,男方继续偿还贷款,同时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方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
法学术语总是如此晦涩不明,我们来看一则具体的例子,假设某男子婚前购房一栋,价格150万元,贷款120万元,假设契税共计2万元。
他以等额本息方式还贷30年,每月大约需还款6000元,其中包含利息约3000元。
假设他结婚时房子已经涨到总价200万元,婚后他和妻子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大家的钱都在一起使用,房贷一起还,日常开销一起负担。
我们设定一个期限吧,七年,对,就是七年之痒。二人感情不和,不得不分开,此时房子已经涨到350万了,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妻子可以得到什么?
你也许认为,妻子可以分175万?哦!错了,计算方法可不是这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权威意见与学术文章,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先计算房屋升值率,计算方法为 房屋现价格÷(结婚时房屋价格+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利息+购房契税)=房屋升值率;
第二,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房屋升值率÷2=妻子应得补偿。
我们来实践一下,房屋升值率是350万÷(200万+3000元/月×84个月+2万元)=1.54
夫妻共同还贷6000元/月×84个月=504000元,乘以1.54,再除以2,计算结果为388080元。
假如房价相比结婚时下跌了呢?那么妻子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一半,也就是252000元。
你是不是觉得一下拿到20万元,30多万很合适?
二、你失去了什么?
既然这是一个流行讲故事的时代,我们不如先来观望一位女性的婚姻,开头照例是我的一位中学女同学,你当然可以选择不相信。
即便进入大学,她也依旧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比如奖学金、各类竞赛得奖、公费出国留学,她毕业后和男友一起留在读书的城市。
男友的父母担心房价涨得过快,大四时就拿首付给他买了房子。她25岁那年和他喜结连理,房贷差不多占了丈夫收入的半壁江山,她的收入和丈夫差不多,作为两个收入五位数的职场中人,他们自然不可能接受粗糙的生活品质。
他们和所处圈子的其他夫妇一样,旅行、度假、送孩子去早教、兴趣班、补习班。
她说,“大家都这样啊!你不这样做,很快就会被冷落,成为一个怪人。”
她说,“我每个月的薪水差不多都用掉了,孩子教育很贵,生活处处都需要花钱。”
在她结婚后的第八个年头,因为种种原因,矛盾终于无法调和。她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问过她,“你婚后没有想过去找一份更好发展的工作,虽然你公费留学回来,参加对口招聘的那家公司很稳定。”
她苦笑着,“不敢换啊,每个月的必须开销在那里放着,都是逃不掉的。我发现自己性格越来越保守,不敢接新项目,怕出错,被降职;不敢去新成立的分公司,怕做不好;当然更不敢跳槽,说不定会失业。”
她说,“其实他应该补偿给我的钱,他也没办法给我,这些年他也没有太多积蓄。”
我说,“可以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嘛,法律有规定。”
她笑了,“你专业是法学,太理论了。你看,这些年我没什么积蓄,也没买房,离婚后,当然要专注事业,总要立足啊!
他家里又特别想要孩子,他也不是坏人,我也同意孩子归他抚养。那座房子的学区很好,卖了房子,孩子住哪?读初中怎么办呢?”
我们终止了这个注定沉默的话题,她开始咨询我如何拟定孩子的抚养探望条款,如何约定男方分期付款条款会更为有利。
她的婚姻可以被看作一个典型的嫁给背负房贷男人的样本。
只需简单地想一想,如果婚后丈夫的收入用来还房贷,妻子一般不会反对,毕竟自己也住在那儿。而妻子的钱必然要用于诸如生育、子女教育之类的开销,相当于房贷归丈夫,日常支出归妻子。贡献出几乎全部收入的妻子,该用什么来提升自己呢?
又或者每天都处于维持收支平衡、提升生活水准的心理状态中,还有什么精力来实现个人提升呢?
又有什么胆量去追逐新的发展呢?就像我那位同学的担忧,离开现在的工作,就一定会有更好的职位吗?如果更差,现在的生活该如何维持?手中根本没有试错的资本呵。
一旦感情不和离婚,没钱没房的现状,再加上男方家庭希望留下孩子的传统观念,女方多半选择孩子由男方抚养,又怎能去请求法院拍卖房子,拿回自己应得的补偿呢?
至于婚前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房价飙升的今天,几乎不具备实现途径。而且彼时深深相爱的两人,真地能向对方这般要求吗?
或许还有一种更可怕的风险,婚后的那些年,房子一直是丈夫的,那是他的婚前财产,他瞒着妻子去出售、去抵押借贷,所得钱款用来投资或挥霍,也完全合法。
也许一夕之间,房子就没了,妻子更加一无所有。
三、你能做些什么?
婚姻之路至为漫长,它既是关乎感情的至尊契约,更是与个人权益息息相关的重大约定。
既然重要如斯,个人评估便不能缺位,在男方普遍购房的社会现实之下,你要仔细设想婚后自己的收入会用于何方,是否还有能力为自己的成长加一块砖瓦。
我们当然不能假设一定会遭遇离婚的灰暗结局,但生命还有这么长,于决定之前,我们必须多多思索——如何在遭受风浪之后,让自己余生安稳。
也许当自己不够强大之时,当自己还需要金钱提升自我之时,当那个人还无法负担起整个家之时,我们最应该修行与等待,让彼此足够坚强,直至足以只谈风月,不思面包。
或许婚前也给自己买一处屋顶吧,就算婚后家庭会清苦一些,但你至少拥有一件当下社会最为安全的商品。而不是多年之后,空余30多万元的无法即刻拿到的补偿款。
你一定期待过自己的婚后富足安康,自己的婚后依旧如少女时代般充满惊喜与幻想,自己的婚后拥有更夺目的人生与比自己更灿烂的孩童,但所有的美好,都不会因为弱小的你们而降临,不会因为你被开支牵绊的心而来到,更不会因为你嫁给一个婚前购房的男人而唾手可得。
律法皆是于事后救济,即便知晓本文开首的财产补偿规定,亦不过是在心头添了一抹冰冷的灰。
我从不愿这些无用的文字让你伤悲,我只愿你飞扬原本强韧的羽翼,在你拥有飞翔的欲望与力量之时,对你的爱侣言道,“我们终于可以不谈柴米油盐,我们从此只看细水流长,我们是这般余生漫长,我们是这般宜室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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