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成就显著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改革开放40年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法律制度建设,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宪法法律成为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改革开放的强大法治力量,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40年立法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2019年第4期《求是》刊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同志文章《改革开放4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对此进行了全面阐述,带您全面了解改革开放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成就。
以宪法和法律的制度刚性固本强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部分内容作出重要修正,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和国家发展目标的与时俱进,明确了改革的宪法地位,确认了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方面改革的成果,使我国宪法在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上实现与时俱进。同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为核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发展。坚持立法的社会主义方向、立场和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宪法和法律的国家强制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改革开放沿着正确道路稳步前进。
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立法工作,通过制定公司法和各种企业法、物权法、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以法律手段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日臻完善,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在法律制度上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