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太苍白 写不出那些记忆
虽极度憎恨中国的教育制度,可他没能力去改变那一切。只好在初中时信心满满的在心里默默定下了一个现在看来遥不可及的目标-成为一批判现实作家。 可上高中后他发现这个目标对他来说真的遥不可及,甚至不可见。因为他写的作文不再像初中时候后被老师看重,甚至有时候作文拿不了及格分数。导致他不断改变写法,这又导致他在每次写之前都要想很多,最后导致考试作文写不满八百字。要是他这样的人都能当作家,那正如他们所说的母猪都会上树了。在他看来作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很简单的事或感情或感受用文字将之复杂化,而另一类就是用文字将很复杂的事或感情或感受简单化。作家就是玩弄文字的人。而他只会被文字玩、被文字弄,这样的人是当不成作家的!当个做作家还可以。说说他的事。失意,沉默,感性,这三个词似乎或许有可能能完全地概括他。
那年夏天,他笑得很天真
说他早熟,也不是!是懵懂吧。他在小学时候曾给一个女孩写过信,那时的他还不知道什么叫情书。爱情是茶,婚姻是酒。这句话他现在也记不清是从哪看到的,是从某本书上还是某张报纸上还是从某个电影里听到过,总之那时的他觉得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一天上课他把这句话写在了草稿纸上,之后他同桌看到后将它折纸条后扔给了旁桌的女生,不一会儿从那边飞来了一张纸条确切说是纸团,他一打开看,上边了了写道:“何必这样说呢?”他今天回想起来那女生表达能力真是不太好。明明是写着的嘛,没有说啊!那女孩算是那小学的校花啦,他后来才知道校花这个词是用来形容人的,而且这人得是女的,而且得长得漂亮、清纯。后来他发现冠以那女孩这个词是个特大错误。他看了那纸上写的那几个字后,他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在那个时候不太荒唐的想法-----晚上回去给她写信去。现在想起来那小子够抽疯的!
回家后他东翻西翻后找到了他认为是最好的纸张,那是他叔叔在厂里用的信笺纸,上边是这样标着的:广东阳江某某大理石厂。而后下面是大空白连个标线都没。假装思索一会儿之后他开始动笔了,似乎要开始写什么大作似的。称呼写上后他开始照着他哥哥写的信写了一大堆废话。他曾经偷看过他哥哥写给女生的信,所以他也学着写了。确切来说写的些什么,他也记不清楚了,毕竟是废话。写完那些废话之后任他再怎样假思索再怎样真思索再怎样冥思再怎样苦想也挤不出字来填满剩下的空白,他的目的也好像只是能把空白处写满然后让那女孩认为自己是诚心诚意的。最后穷字的他忽然想到了一首歌的歌词,那歌是张宇的《雨一直下》。这歌他当时很喜欢听。那时候他听歌的途径就是一部熊猫牌黑白电视机和一部不知道是什么牌的VCD影碟机,另附数十张光盘。其中卓依亭的是最多的。她唱的都是别人的歌,人们称之为翻唱!他最反感的就是这女的唱歌的方式,就拿《中国人》来说吧。听过刘德华唱过的都知道那可是非常地相当地有……这里是用“激情”还是“斗志”他犹豫不定,他的语文功底也是有限的。要不下个韩寒就是他了。可一听到那个卓依亭唱那个《中国人》整个人似乎是全身注入了麻醉剂,只想当场晕死过去!他不得不佩服卓依亭,能唱到这境界。要是每个中国人都像她所唱的样子,那现在所能看到的国旗肯定是一大红色圆圈,所能听到常用骂人句子肯定是“八嘎”。那得多悲哀啊!有这样的好嗓音不见得什么歌都可以唱的。她要是多唱唱那《粉红色的回忆》等让人听了立马想死睡过去的歌,那她现在就会大红了!大紫那大可不必了。另外还有几张光盘也算是可以的,里面就有伍佰的,而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词虽不怎样!但是那吉他旋律却给他一种直到现在他都说不出的感觉。直到现在他听那首歌的时候他都还没能说或是写出那种感觉。不知道是他找不到那个词或是根本没那个词,在此就暂用“珀金斯”这个词来形容吧!至于这个词哪来的他好像也不太清楚。或许是一部恐怖电影名吧。关于这事就告一段落吧!要不待会就忘了前面说的事。
因为当时学校传闻那女孩正跟一高年级男的谈恋爱,所以他借用了《雨一直下》中的“你爱着他也许也带着恨吧,舍不舍得就断了吧”。最后还来句“期待你的回信”,就这样,一封他自认为很完美的信就写成了。剩下的是该怎样交给那女孩,想了很久他终于想出了一个方法,那就是通过他堂弟的表弟交给那女孩,因为他堂弟的表弟和那女孩是同村。他当时傻到同班同学和同村到底哪个近点都不理解,或许是傻上加怕又加害羞!信交给他堂弟后他堂弟交给他表弟之后的第二天他堂弟的表弟交给他堂弟一封回信后他堂弟叫给了他,绕了这么远终于拿到回信了。拿到信后他跑到厕所里去紧张地看了一遍然后匆匆忙忙地收好,要是他当时把信烧掉或是扔到厕所里的话人们有可能怀疑他是特务或是疯子!信的内容他到现在只记得一句——“我们开始吧”!当时信上没感叹号的!他似乎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似乎又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前面还说那女孩表达能力不太好,现在她又能以小学的能力写出这样的句子,不知道那女孩是玩弄字句还是给课文带错路了,写一句话都写不完整。懂内幕的人还能理解,不理解内幕的还以为是开始吃饭、睡觉、上厕所等等。总之汉字就是这样博大那样精深。换个词或字或是少个词或字或是改个标点符号那意思就相差甚远。以他当时的理解能力结合当时实际情况他就开始了!跟那女孩开始谈所谓的恋爱。他的理解能力就是能理解那后面省掉或是落下没写的字就是谈恋爱,还有实际情况是当时若是一个女孩能够回你的信就说明你有戏。他们所谓的恋爱就是今天他给那女孩写去一封信然后第二天那女孩又给他回信如此而已,其中曾互送过照片,他还记得送给那女孩照片时的情景,那天晚上是高年级组的搞毕业晚会。他约那女孩在一楼的教室,那时教室没灯里面黑灯瞎火的,更让人晕的是那几个和他玩的好同学给他戴上一墨镜,那时候看起来真像个残障人员中的脑残的,里面的桌凳都被搬出去了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所以他只能站着等那女孩,那女孩答应过他给他抱抱!外面脚步声越响越近了,他心跳加速、脑子短路。他还在想是先给那女孩照片呢还是先说一会儿话时那女孩走进来了,她看到他拿着照片还目瞪口呆的站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他手中夺走照片后就匆匆去也。这个举动使他更目瞪口呆了!等他反应过来跟着出去时候那女孩出去时,那女孩已经跟她的同学笑着走远了。他又傻子似的回到教室跟他的同学干吹!尽管如此,往下的时间他还是做了像往上时间的事情。他或者说是他们坚持了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时他没拿到全班第一,落到了第二。回家后他看了看那女孩的照片,照片上那女孩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即很二的手势,他感觉他真的好二!竟然每天回家后只知道拿着那女孩的信像回答简答题似的一句一字地去回答。这样一个学期下来语文成绩倒是好了许多。但是其它学科就很二了。更让他郁闷的是放假后的一天他看到了那女孩和他们同村的一个有摩托车的男生坐在车上腻在一团,还腻得挺紧的!腻到他第一次体会到前面提到的“珀金斯感觉”。之后他在一次再碰到那女孩时他问了一句很傻B的话,“我们怎么了。”那女孩倒不傻,来了句“我们没怎么,我和另一个他有了事!”听到这句他更傻了,“哦”了一句就扭头走了。回到家之后他翻出一沓纸到厨房生火。又翻出那张很二的手势照用小刀抠掉那个手势。之后也不知道放到哪个咖咖角角了。下个学期就是六年级了,他和他几个同学不知道怎么玩的就过完了六年级。其中有太多的不知道。小学毕业时他们学校没整毕业晚会,只是整了顿会餐,他只记得吃饭时他们几个人给他们老师每人整了一碗肥肉,整得那些老师个个吃的时候目瞪口呆的!就六年除了抽他们几鞭、用几颗粉笔砸过他们、叫他们到讲台上站上一节课、叫他们到办公室扫上一周的地等等等等之外就这碗肥肉最给力了。他们这时候肯定坚信老师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就这样小学时光就定格在每张目瞪口呆的老师的脸。后来那女孩曾托同学跟他要回那张很二的照片。可他也不知道那相片躲哪去了。这事情后来就不了了之了。那年夏天还有太多的不知道的他笑得很天真。
知道了一点点的他笑得苦涩